书籍《杨贵与红旗渠》作者无杨贵,被告否认涉案书籍存在著作权纠纷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曾带领林县人民修建红旗渠的历史名人杨贵,因《杨贵与红旗渠》一书的著作权纠纷,将该书的其中两名作者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书著作权归自己享有。昨日,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
原书改名改作者出版
原告杨贵和北京某文化传播董事长杨来福诉称,1999年,两人协商拟撰写一本以杨贵为主线,描述红旗渠工程的传记性书籍。得到杨贵同意后,在杨贵推荐下又增加了退休老干部杨增和、某报社总编郝建生等人。
原告诉称,1999年8月18日,杨来福与杨增和签订了协议,约定共同编写《红旗渠决策者杨贵》一书。协议签订后双方均进行了大量的采访和撰写工作,杨贵也提供了大量的日记、相关书籍。2004年9月该书出版,标题改为《杨贵与红旗渠》,作者变成了杨增和、郝建生和李永生三人。
杨贵与杨来福认为上述三人侵犯了其著作权。
被告
原书既没编写也没出版
昨日在法庭上,年逾八旬的杨增和说,当时协议主题是共同编写出版销售《红旗渠决策者杨贵》一书。“事实上,这本书既没编写也没出版,更没有销售,因此不存在著作权纠纷。”
由于涉案书籍所属作者尚有一人未参加诉讼,另一名被告郝建生未发表意见,法庭即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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