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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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与说明

2012年07月17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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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更正】

  1.7月16日A28-29版《内蒙古原副主席刘卓志获无期未上诉》(校对:吴限 编辑:唐博文)一文,下方楷体字第4段第1、2行中“时任锡盟多某县县长”应为“时任锡盟某县县长”。

  2.7月16日B12版《CONCEPT S明年国产》(记者:尹蔚)一文,文中提到的“艾利绅”应为“艾力绅”。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挑错热线:010-67106710

  栏目编辑:李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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