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
新京报讯 (记者廖爱玲)北京新建、改扩建居住建筑有条件的将强制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城镇污水厂的污水要提高排放标准。昨天,北京市质监局在标准化工作发布会上,《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两个地方标准正式对外发布,分别从今年7月1日和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新建改扩建住宅内可调室温
市质监局和市规划委发布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地方标准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市规划委标准化办公室主任马先海说,标准首次采用强制措施,在新建、改扩建居住建筑中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以减少生活热水能耗。规定12层及以下的住宅,今后新建、改扩建应强制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而12层以上居住建筑,有条件的、满足本楼内每户拥有2平方米屋面集热器的有效面积时,也应强制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
同时,今后新建、改扩建居住建筑供暖实行分户热计量,每户家庭将像安装水表、电表一样,装一块热量表,按实际供热量收费,并设置自动调节装置,在冬天供暖季时住户可手动调节和控制室温,节约能源。
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提高
昨天同时发布的还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市环保局水和生态环境管理处何治说,这是强制性标准,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中的73项污染物明确了更严格的排放限值,包括化学、营养、生物学、有毒有机物、重金属毒理5类控制指标,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
何治介绍,北京中下游地区河流由于长期无新鲜水源补充,水质多超过V类。新标准要通过对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使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这样的水可做养殖、城市景观等。
市环保局表示,新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按新标准执行,现有的污水处理厂也要在2014年底前完成改造,一旦发现污水厂未执行,限期整改外最高还可处以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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