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2:京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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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比辩论更有意义

2012年07月21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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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让我们在规则下辩论》见报版面。

  ■ 上期回应

  @jlijames:有些道理,但不一定适用于当前的微博环境。当多数人连基本的礼仪都没有,上来就骂街的时候,如何尊重辩论或讨论的对方呢?

  @Northcold:哈维尔对话的八条原则:1、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是为了斗争。2、不做人身攻击。3、保持主题。4、辩论时要用证据。5、不要坚持错误不改。6、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7、对话要有记录。8、尽量理解对方。

  @法律案例-文史典故:当你和一个人辩论之前,你必须承认他的看法具有讨论价值,值得你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回应,与他人辩论是表示尊重的意思,因此,辩论与人身攻击或者辱骂实在无法并存。只有尊重对手,你才有兴趣与之辩论。

  @山东行五:会辩论的不能说没有,但感觉是喜欢一言定是非的人很多。明白很多公共话题并无非黑即白的简单答案,这大概是愿意参与辩论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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