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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人物·刘卓志
正是有了这种弱不禁风的选拔和监管过程,才使得刘卓志们能够上下其手,敢鬻售乌纱,并视之为“正常”,而在他手上买下官职的官员,又以几乎相同的手法,向更下级的官员继续转卖,以收回“成本”。
刘卓志,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原盟委书记,在任期间,他86次收受贿赂817.036万元,其中卖官收入占了大部分,法院认定证据表明他卖官共13次,卖官价目表中最高金额65万元。7月2日,刘被北京市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上诉期满,未提起上诉。
从新闻报道中,有几个细节令人玩味。第一个细节,是他网上盛传的卖官价目表的问题,这种行为,赤裸裸地将卖官这一个“卖”字发挥到了极致,没有羞怯,没有耻感。而他卖官的事成为公开的秘密,则更是印证了有人将此举认为正常,或没有人认为不正常,但却又无能为力,只有闭上眼睛或捂住良心当它正常,这事的可怕和危害性,就在于此。
在受审时,刘卓志宣称,虽然收受了别人谋取职务晋升、调整等利益而给予的贿赂,但是那些人的职务提拔、任用都经过了正常的组织程序,并非由其个人决定。这一条的可怕之处,远胜于前者。大家都知道,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有一套完备细致甚至堪称严格的工作程序图,包括民主推荐、组织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直到任职。但这一完备的流程,在某些地方的某些人面前,就成了浮云——明明是需要过五关斩六将多道关卡负责的选拔,到最后沦为一把手一句话一个批条甚至一个眼神就灰飞烟灭的形式和过场,这种例子,在揭发出来的行贿卖官案中,几乎就成了不二法门。
正是有了这种弱不禁风的选拔和监管过程,才使得刘卓志们能够上下其手鬻售乌纱,并视之为“正常”,而在他手上买下官职的官员,又以几乎相同的手法,向更下级的官员继续转卖,以收回“成本”。再完备的规章制度,在大家都视之为无物,且价值观和善恶观严重倒挂的情况下,势必产生恶劣的后果。这就如同近期各地曝出的饱受争议的选美冠军一样——当规则和评委的眼光都出了问题,那么,结果出人意料,又有什么奇怪的?
除了明码标价这一细节,刘卓志案无论在受贿金额还是卖官价格和规模,都不算是最典型的。还有李卓志、张卓志、王卓志们,已经和正在被揭露。每一个卖官者的被揭露,除了给那些有此想法的人,敲响警钟之外,也是在为将此现象“习以为常”的人们纠正观念,增加信心,至少可以使人们不再将这类现象视为一种正常和必然。而更重要的是,给现行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一个严峻的问题——如果一个羊圈,老是有羊走失或有狼跑进来叼羊,是不是应该考虑修补一下?
□曾颖(作家)
■ 围观者说
@橘子洲头2011:权力可以使人崇高,也可以使人堕落;可以来伸张正义,也可以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可以构筑社会大众利益的丰碑,也可以开掘人类自我毁灭的坟墓。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权力就会成为绝对权力,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绝对的腐败导致绝对的灭亡。刘卓志、黄胜等一批贪官走上不归路,原因就在此。
@定居珠江岸:一个国家官员职位的补缺本应是要通过各种审核及多层关卡才能认可的,但是在刘卓志这样的贪官手中,却变成了简单有效的权钱交易,这是国家赋予他个人的权力吗?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听到这样的故事比比皆是。任何晋升多少都有潜规则,还是秘密吗?
@奥一网网络问政平台:“南有倪俊雄,北有刘卓志”,官职被明码标价,买官卖官成为“产业链”。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仅依靠工资收入,多数官员不可能负担得起“买官”的高额费用。于是买官者在经过钱权交易获得官职后,又转身成为“卖官”者,开展新一轮的权力寻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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