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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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天气,收费公路也应免费

2012年07月28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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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必须让收费公路承担起最起码的社会责任。

  新华社报道,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26日表示,关于重大节假日期间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方案,目前有一些新的进展。据了解,有关部委已经协调一致,方案正按程序报批,批准后将尽快出台实施。

  收费公路在节假日免费通行,相关政策的出台应该很快了,这当然是好事。只不过,收费公路拥堵的情况,又何止是节假日期间。比如修补道路,比如高峰时段,“高速公路不高速”几成家常便饭。公众的利益如何得到保障,现有的法律如何得到落实,这些依然都是问题。

  特别是7月21日,当北京遭遇61年来最强暴雨时,在救援的紧急时刻,京港澳高速、机场高速等收费站仍继续拦车发卡或收费,引发外界广泛批评质疑。面对指责,高速路管理方却回应称,目前并没有高速路应急停止收费的规定。

  且不说这两条高速公路的投资都早已收回,继续不合理收费本身就值得质疑;在极端天气条件下,仍然不愿免费放行,或者关闭分流,那就是置市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于不顾。或许在一些人看来,暴雨永远大不过暴利。高速公路成为暴雨重灾区,责任固不在收费站;但是纵使水淹轮胎,收费仍旧必须一丝不苟,这样的冷漠最后都归于“没有规定”,当然是说不过去的。

  因此,即将出台的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方案,除了节假日之外,也应该包括极端天气等可能影响到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此外,像修补道路、交通事故等影响通行速度的情况,同样应视情况免费通行。

  必须让收费公路承担起最起码的社会责任,那就是,收费行为应该公平合理,而且不该危及公民安全和民生利益,不该对突发状况麻木不仁。

  □舒圣祥(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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