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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叶”欠薪 法院带开锁公司强执

打开保险柜,扣押1万余元现金和3台财务电脑主机并罚款10万元

2012年08月09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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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执过程中,法官向被执行单位的一负责人询问案情,并对涉案物张贴封条。
在强执过程中,法官向被执行单位的一负责人询问案情,并对涉案物张贴封条。
在被执行单位人员陪同下,执行法官打开保险柜后清点财物。昨日,“蕉叶”因欠薪遭法院强执。本版摄影/通讯员 黄硕

  新京报讯 (记者陈博)蕉叶餐厅是一家在北京的泰国菜连锁餐厅。

  北京亚洲蕉叶餐饮有限公司(简称“亚洲蕉叶”)因拖欠员工工资,昨天,被朝阳法院强执,法官扣押了1万余元现金和3台电脑主机,并罚款10万元,责令该公司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被执行单位员工称“找错人”

  余先生等4人曾与“亚洲蕉叶”签约入职。2010年前后,法院判决“亚洲蕉叶”支付4人被拖欠工资10万余元。

  昨日,朝阳法院执行局法官来到该公司的注册地,前台镶着“亚洲蕉叶餐饮集团”(简称“蕉叶集团”)字样。

  “你们要干吗?我们不是你们要找的公司。”面对法官,一名五六十岁的女负责人情绪激动,始终咬定该处非“亚洲蕉叶”,而是“蕉叶集团”,但又提供不出营业执照。

  法官介绍,两个“蕉叶”负责人均为王某,法院曾先后3次上门执行,王某从未露面。

  法官出示搜查令后,当着公司财务的面,清点财务室内的公司账目及钱款。因财务人员称没保险柜钥匙,法官请来开锁公司打开保险柜。随后,法官扣押了1万余元现金和3台财务电脑主机。并在执行地多个科室门口贴上封条,并对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

  一个餐厅多个“主人”

  随后,法官等人来到蕉叶餐厅三里屯店,店内也未明示营业执照。

  法官在收银台查账发现,发票上盖的章是“北京蕉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蕉叶管理”)。而墙上挂的各种获奖或会员单位铭牌上,赫然印着“亚洲蕉叶”字样。一名申请执行人还在餐厅悬挂的合影中找到了自己。

  据北京工商局和蕉叶餐厅官方网站显示,“亚洲蕉叶”和“蕉叶管理”法定代表人分别是唐某和王某,而这两人又分别是“蕉叶集团”的董事长和总裁。

  “亚洲蕉叶”法务人员称,三家公司都是独立法人,从法律上讲并没关联,他们会尽快向领导汇报解决欠薪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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