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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治理河道 修复防洪屏障

“北京市防洪排涝总体规划”正式启动编制

2012年08月13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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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晚,北京突发特大自然灾害,持续近16小时的强降雨致16000平方公里受灾,受灾人口达190万人,79人被确认遇难,5万余人因灾转移。初步统计,因灾经济损失近百亿元。

  灾害发生后,市委市政府迅速组织救灾,目前善后安置,河道整治工作已全面展开。

  全力抓好泄洪河道清理工作

  7月27日,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到房山区看望灾区群众并检查指导救灾善后工作,对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应急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提出反思,要求加强和改进工作,使规划建设更科学、更符合自然规律,确保灾难不再重现。

  在7月30日召开的北京市2012年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郭金龙再次提出,各区县、各部门认真落实防汛工作部署,在郊区,要对山洪、泥石流高发地区的险村险户,抓紧实施规划搬迁,下大力气抓好泄洪河道的清理工作。

  8月4日上午,市委书记郭金龙在丰台、房山两区现场调研河道疏浚整治及水系规划建设情况时强调,在河道规划建设中一定要尊重自然规律,切实提高防洪应急处置能力。

  郭金龙说,郊区防洪安全是首都城区汛期安全的重要屏障,只有郊区的河道畅通,才有城区水畅其流。

  新防洪总体规划启动编制

  “北京市防洪排涝总体规划”正式启动编制。

  正在开展的规划中,将统筹考虑防洪和排涝的关系,构建由水库、河道、堤防、蓄滞洪区、排水设施等组成的综合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形成“上蓄、中疏、下排、有效蓄滞利用雨洪”的防洪排涝格局,将有效改变北京市防洪排涝的现状,应对7·21这样的特大暴雨,减少灾害的发生。

  房山排查17条河流河道

  房山区是7·21特大自然灾害的重灾区,共430个村庄、80万人受灾,9万间房屋受损,1.34万间房屋倒塌,直接经济损失88亿元。

  今年6月,水务局曾下发通知,要求对违反规定的建筑进行限时拆除。7·21特大暴雨后,房山区水务局对辖区内的17条河流河道进行行洪排查,并联合城管部门对吴店河、拒马河、大石河内11处违建进行了拆除,拆除面积约550平方米。

  房山区水务局对河道治理提出举措:严禁河岸挖沙,严控景点开发;在清理行洪河道堆积物、树木等杂物的同时,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河道两岸挖石采沙。清理旅游景区内被冲毁的旅游设施,未经允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

  日前,房山区水务部门对本报表示,新的防汛体系正在建立,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河道被占用现象调查

  近日,本报多路记者深入房山重灾区,经调查发现,灾害程度与这些区域河道存在的违规情况难脱干系。

  在河北镇、青龙湖镇,砂石厂、石材厂违规占用河道导致泄洪不畅;大石窝镇后石门村附近,一条河道被多处截留后形成多个以蓄水为目的却缺乏管理的小水库,在洪水来临时成为“定时炸弹”;韩村河镇东南章村、房山区中医院,公共设施规划不合理酿成悲剧;周口店镇、长阳镇,住宅小区紧邻河道严重被淹,造成人员伤亡。

  8月初始,本报针对房山区多条河道违规情况进行调查,以期为政府部门制定新的防洪防汛体系提供借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禁止损毁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和防汛设施、水文监测和测量设施、河岸地质监测设施以及通信照明等设施。

  第二十四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第二十七条 禁止围垦河流,确需围垦的,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A18版-A22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永生 王瑞锋 甘浩 石明磊 卢美慧 易方兴 何光

  A18版-A22版摄影/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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