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纠错】
8月17日A15版《一起“乌龙案”改变的家庭》(编辑:宋喜燕 校对:李铭)一文,第1栏第3段第1行“事后赵登用总结”中,“赵登用”应为“赵登结”。
【文字更正】
1.8月17日A27版《全市中小学改造教室照明》(校对:何燕 编辑:杨清晓)一文,第3栏第2段第1、2行“中小学教师照明改造”中,“教师”应为“教室”。
2.8月17日C03版《姚晨接受男友求婚》(校对:庄文湄 编辑:古珺姝)一文,第3栏第1行“小米趟在龙猫上”中,“趟在”应为“躺在”。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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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编辑:李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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