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2:社论·来信
下一篇

能监督花草成本,“绿化腐败”怎会高发

2012年08月21日 星期二 新京报
分享:

  ■ 社论

  如果城市园林绿化连一株菊花的成本都看得明明白白,各种猫腻在招投标采购过程中,还能藏得住?

  一株普通的榕树,在账面上身价高达10余万元;一项实际支出60多万元的城市绿化工程,账面支付款却“疯长”到了150多万元……这些年来,城市园林绿化正成为腐败的高发区,北京、云南、广西、重庆、浙江、湖南等地均曝出了园林领域的腐败案,涉案金额动辄百万计(8月20日《新京报》)。

  对于园林系统贪官接连落马,有专家认为,这与园林行业的特殊性有关,园林绿化工程领域包含较多技术含量和设计因素、采购招标无章可循,容易滋生腐败。有人还认为,这暴露出园林工程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到位。

  确实,目前的园林管理体制存在很大弊病,需要进行改革,改变权力过分集中,工程招投标程序缺乏规范等问题,加强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不过,根治“园林绿化腐败案”,仅在技术标准的规范和内部制衡机制的完善上下工夫,仍然是不够的。应看到,相对于行政内部的“同体监督”,外部“异体监督”的实现,其实更加重要。

  在园林绿化中,一些官员之所以能毫无顾忌地大肆敛财,原因就在于园林绿化项目基本是不透明运作的,一项工程包给了什么人,花纳税人多少钱,公众几乎毫不知情,城市绿化中的一棵树、一处花坛、一块草坪……它们的具体成本是多少,鲜有园林部门会把账单公之于众。

  信息封闭之下,民众、媒体、人大代表等要想监督园林绿化,往往不知从何处入手,造成外部监督的缺位,给权力寻租留下了很大空间。

  信息公开是治理园林绿化腐败的一剂良药,在这方面,其实有很多成功的例子。例如在台北市,2010年曾曝光一起园林绿化腐败案——新生高架桥植栽采购案,此案之所以被揭露,就在于外界从该工程公开的账目上发现腐败线索,一些绿化项目价格高于市价几十上百倍,例如,一株“南美蟛蜞菊花”竟要价300新台币,市面零售一株才三四新台币。

  试想,如果城市园林绿化连一株菊花的成本都看得明明白白,各种猫腻在招投标采购过程中,还能藏得住?园林绿化中,为技术含量和设计因素定价固然是个难题,可只有一个信息全透明的环境,市场公开竞争,公开地招投标,完全是可以做到合理定价的。加之,只要每个城市的园林绿化成本做到充分透明,民众自然能通过横向比较判断具体项目成本的合理性,如此一来,谁还敢虚报价格?

  我国《城市绿化条例》等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对于园林绿化多强调公民的义务,如交纳绿化费,不得占用、破坏绿地等等,但对于公民的权利,如公民对于绿化项目的知情权、监督权,却着墨不多,这是一大缺憾。所以,我们亟须在法律法规层面,明确园林绿化领域的信息公开操作程序,让公民的监督权得以实现。当信息公开的阳光照进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腐败也就失去生存的土壤。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