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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子弹敲诈富商男子获刑

模仿电视剧情节;犯敲诈勒索罪从轻被判4年

2012年08月22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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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寄子弹敲诈珠宝商男子称‘压力大’”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来京务工的邵某因经济压力过大,模仿电视剧中的情节,邮寄子弹和恐吓信敲诈珠宝商(本报8月7日报道)。

  近日,邵某因敲诈勒索罪被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4000元。

  “孩子缺学费,想搞钱”

  邵某庭审中曾称,他从18岁就到北京打工,先后做过饭店的杂工、服务员、建筑工人、厨师,还在朝阳区半壁店当联防队员。

  邵某称,春节返京后,一直找不到挣钱多的工作。自己有两个为6岁和8岁的女儿,“上学缺学费,银行还有贷款,经济压力比较大,就想搞些钱渡难关”。

  “感觉坐牢省心”

  法院查明,3月13日12时许,邵某将一枚手枪子弹放入其书写的一封恐吓信中,寄给了珠宝商王女士,敲诈至少30万元。王女士报案后,3月17日,邵某被控制。

  “我知道这是犯罪,但我就是想逃避现实。”邵某口供显示,他思想压力太大了,感觉还没有坐牢省心。

  法院认为,邵某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为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另外,邵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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