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就行政复议制定规范性文件,力争改变行政复议案低于行政诉讼案的现状
新京报讯 (记者王姝)昨日,在“北京市行政复议工作会议暨政府法制工作先进表彰大会”上,北京市副市长刘敬民介绍,市政府将就行政复议制定规范性文件,力争改变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低于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的现状。会上,北京市法制办做了《北京市2010年至2011年度行政复议工作报告》。
全市行政复议纠错率3.1%
《报告》显示,2009年全市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187件,2010年为2483件,2011年为2802件。最近三年,北京行政复议案件每年保持13%增幅。
目前,市政府和9个区县设置了专用的行政复议听证室,公开听证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占全部案件的30%,其中海淀达到了45%。去年,通过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方式,全市行政复议案件的纠错率为3.1%,较上一年度提高一个百分点。
将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
但《报告》同时提出,部分单位出了案件不愿接受监督;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不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和权威性不强;群众对行政复议不了解、不信任。
“行政机关是否善于利用行政复议纠错,是衡量执政能力的标尺”,刘敬民说,对于规范权力运行、依法行政、维护群众权益,行政复议均起到重要作用。
因此,市政府将就行政复议制定规范性文件,市政府法制办还将推出系列专项检查,以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力争改变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低于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的现状,即群众解决行政纠纷,多采用行政复议而非行政诉讼。
■ 追访
围绕社会热点复议案件增多
北京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类型行政复议案件陆续出现,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因违反尾号限行规定在同一日内受到多次处罚、购车摇号资格审核不通过,以及要求计生部门履行社会抚养费征收职责、要求工商部门依法履行奖励职责等;围绕社会热点的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案件明显增多,如有公民个人针对政府“三公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取使用情况等,提起信息申请公开复议。
该位负责人认为,以上行政复议变化,说明社会公众监督政府的意识在提高。
行政程序意识不强依然突出
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结果表明,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行为时,以下问题依然突出:没有认真研究执法权限的规定,擅自决断,造成越权执法;没有收集到足够证据,草草做出行政行为,造成对事实认定有误;实施处罚时,错误使用法条作为处罚依据,甚至使用早已被废止的法律作为依据,最终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或确认违法;行政程序意识不强,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依旧大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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