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02:京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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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借“爱国”之名砸同胞的日系车

2012年08月25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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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8月19日,一场反日保钓行动在多个城市展开,如众人所料,日系车又成为“爱国者”攻击的目标。

  在“爱国者”口中,日系车就是“小日本”,砸日系车就是砸“小日本”,就是表达了你们的爱国情怀。

  其实,最重要的是:安全。

  你们心里非常清楚,砸日系车这样的行为艺术在以前是不会有人追究的。

  我,一个日系车车主,跟你们说几句话。

  买日系车就是“卖国”?

  我是一个小老百姓,我和我的家人为了生活得更好而努力工作,在这里我不想说生活的艰辛,因为那和本文无关,不过,我想,你们中的绝大部分人会理解的。

  我挣钱不易,我的消费观是:适合自己的就是好的。日系车的特点,我认为是适合家用的。所以我买了一台日系车。好不好用是我自己的事。

  我买车的渠道是合法的。买车时我是在正规合法的4S店买的,它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具有合法资质,它和旁边的美系德系韩系4S店没有什么不同。

  买车时向政府交纳了相关税费。我向国税局交纳了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向地方政府交纳了路桥建设费。在使用中,我交纳了燃油税、停车费、政府经过审查,我这台车的生产、销售、购买各个环节均为合法,向我发放了汽车号牌。

  我在中国的土地上,经过了政府审查,买了一台车,我在哪一个环节卖了国?

  其实什么系的车不重要,重要的是车里的人,车不会酒后启动,不会肇事逃逸,而人会,车不会杀人,而人会。车不会卖国,而人会。

  没有资格教我们如何爱国

  我是一个小老百姓,我爱着这片土地和我的同胞,我不懂你们说的“爱国”大道理。

  我只知道,爱国就是爱自己的家人,善待自己的邻居,善待自己的朋友,善待你生活中遇到的每一个人,善待自己的同胞。

  我只知道,爱国就是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在自己和他人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要做鸵鸟,比如,遇到扒手时能够喊一声。

  我只知道,爱国就是具有在这片土地遭到伤害时,有为它流血乃至付出生命的勇气。

  2008年地震,我的日系车驮着6000元的药品去了地震灾区,在灾区,许多日系车载着解放军武警公安进行救灾工作。而许许多多的日系车主为地震捐款献血。同时,德美法韩系的车主也做着同样的工作:救灾。在那一刻,都在流泪流汗流血,我们不是某系车主,都是血肉相连的骨肉同胞,都在流泪流汗流血。

  我不认为,一个不能善待自己同胞,不爱自己同胞的人,会爱国。

  打砸抢犯罪必须受到惩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报道说,有地方拘了一些人,我们相信,政府会对你们中的打砸抢犯罪分子予以严惩。

  而我,一个日系车车主,为保护自己合法财产不受侵害,从今天起,我会放一把方向盘锁在身边,当我遇到打砸抢日系车的暴徒时,只要他们正在实施打砸抢犯罪行为,不管加害对象是我还是旁人,我都会冲上去制止他们。我会让他明白,什么是血性,什么是爱国,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才是血性,才是爱国。(有删节)

  由新浪微博@i彭三金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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