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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院驳回苹果诉三星

裁决结果或影响苹果和三星及相关电信企业在日市场战略

2012年09月01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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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林其玲)昨日,苹果和三星在日本展开的专利诉讼官司首战结束。日本东京地方法院驳回美国苹果公司针对韩国三星电子公司的侵权赔偿诉讼请求。

  据新华社报道,这是日本法院首次就两家公司的此类诉讼做出裁决。裁决结果可能影响苹果和三星以及相关电信企业在日本的市场战略。

  苹果公司在诉状中指控三星电子在日本市场的8款智能手机和平板终端采用的数据同步技术侵害了苹果的专利,要求三星电子赔偿1亿日元(约合127万美元)。 

  东京地方法院昨日下达裁定称,三星电子采用的相关技术不属于苹果公司发明的技术范畴,驳回了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

  据悉,苹果公司和三星电子公司的专利诉讼战在美国、韩国和日本等国展开,涉及50宗以上诉讼。在日本,包括触摸式操作技术在内,两家公司卷入了十多起诉讼案,这是日本法院下达的首宗裁决结果。

  2007年,苹果公司推出iPhone,改变以往手机的外观和使用方式,业内评价iPhone“重新定义了手机”。2010年,苹果推出平板电脑iPad,开创平板电脑时代。这两款产品均引起消费者的疯狂抢购,其他IT厂商则纷纷追随,推出类似产品。

  上周美国法院宣判三星侵犯苹果7项移动专利中的6项,赔偿超过10亿美元,该裁定可能还会导致部分三星移动产品在美国禁售。

  ■ 律师解读

  为何两地专利战结果不同?

  为什么苹果和三星的专利战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结果?是因为民族保护主义在作祟吗?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表示,是因为二者在不同国家的起诉内容不同。

  于国富解释称,民事诉讼有一条原则叫做“一事不再理”,也就是说同一件事情不能在两个法院起诉。所以苹果在不同国家的起诉内容均不同。此外,诉讼也有风险,不同国家有不同的专利法,所以结果不同也在情理之中。

  “民事诉讼的管辖地区确定有两个原则,一是应在被告所在地起诉,二是侵权发生地起诉。如果让苹果把所有的诉讼都放在韩国,苹果肯定不乐意,所以苹果选择第二种。”于国富告诉记者。

  于国富称,就目前来看,苹果在美国和日本起诉的内容完全不同,并没有把外观等在美国胜诉的项目加入在日本起诉的内容里,可能是希望在该部分“专利内容”得到日本法院支持后,方便其他地区的诉讼官司。

  新京报记者 林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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