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食品隐患的监测是一种公权力,有权力必有约束,必有责任。
今年6月,甘肃省卫生厅在执行《2012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中,及时发现并报告了伊利婴幼儿配方奶粉汞含量异常问题,迫使伊利公司将相关产品召回。近日,卫生部对甘肃省卫生厅予以通报表扬。据悉,在2008年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中,甘肃省是最早向卫生部上报婴幼儿泌尿结石异常情况的省份。
从三聚氰胺到含汞奶粉,甘肃省卫生部门及时将食品隐患上报,使得相关部门能迅速介入食品安全事件,遏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为拯救公众的健康和生命,赢得了宝贵时间。一个政府部门能有如此负责任的态度,着实令人欣慰。
当下,食品安全状况之所以让人担忧,一些地方政府反应的迟钝是重要原因。不少时候,媒体往往充当食品安全监督的先锋,而政府监管部门则跟在后面,迟迟才有所动作,甚至,一些地方对许多媒体揭露出的食品隐患还不闻不问,只要没有致病致死,政府部门懒得过问,这就导致一个怪现象,一些食品安全问题被反复报道,却始终悬而未解。
因此,更多地方监管部门需要学一学甘肃省卫生厅,认真检视和反省自身的工作绩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已6年多了,作为地方监管部门,监测出了多少与公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隐患?花纳税人血汗钱构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如果不能服务纳税人,起到食品安全的预警雷达作用,那这个体系有什么存在价值?
当然,及时上报食品隐患,对于地方监管部门也不可期望过高。要知道,在不少地方,依然有一种将食品安全隐患当成“敏感信息”的思维,惟恐曝出食品安全事件,危及所谓的地方形象和稳定。加之,许多品牌食品,是一些地方的经济支柱,为地方GDP和税收作出重要贡献,因此,这些地方对于这些品牌食品的问题,自然想方设法捂盖子。
三聚氰胺事件就是典型例子,当时石家庄政府得知三鹿奶粉含三聚氰胺,却将这个信息捂了整整38天。而上海监管部门发现上海熊猫乳品含三聚氰胺后,更在长达8个月的时间里,将消息严格“保密”。
可见,食品隐患的及时上报,不能仅靠地方部门的责任心,不能单纯靠“软性”的表扬,而应建立起“刚性”的约束。
这样的约束包括信息的透明。一个地方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应向社会公开,如此一来,一些在风险监测中“过关”的食品,日后若出事,地方部门将难逃失察之责。
还有就是事后追责。对那些上报食品隐患不及时的地方,事后应当启动相关的调查,查清究竟是客观原因所致,还是存在其他隐情,一旦查出存在失职或渎职行为,当严究之。
我们目前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规范的都是一些技术性问题,对于食品隐患监测的责任伦理,未见涉及。然而,食品隐患监测是一种公权力,有权力必有约束,必有责任,这理当成为一个常识。□韩涵(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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