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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需要购买豪车吗?

2012年09月05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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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议论风生

  近日,有人发帖称,去年,合肥市儿童福利院花费社会捐款购买了一辆奔驰车,入户上牌近一年,始终闲置在车库中。合肥市儿童福利院院长尹学萍介绍,是上级财政拨款39万多元购买了这辆奔驰商务车,该车主要用于外国客人来合肥市儿童福利院认养儿童时使用,平时很少使用。(9月4日人民网)

  “福利院豪车”,再一次引爆舆论。合肥儿童福利院豪车是否合乎要求?所购豪车财务明细是否透明?都成为公众心头的一串串问号,亟待解答。

  合肥儿童福利院作为政府部门,院方回应称是上级财政拨款,尽管只是一面之词,但也并无不可。只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制定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有明确规定,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价格不超过18万元。由此看来,39万元的奔驰是严重超标了。

  此外,该车主要用于外国客人来合肥市儿童福利院认养儿童时使用,也让公众心存疑窦,如此奢华的车,如此用途一年能用上几次?既然只是有限地使用,这般奢侈是否有必要?更何况,福利院作为公益机构,本身接受社会捐赠,有那么多的钱用来改善儿童们的生活质量不是更有价值吗?

  无论豪车奔驰是否为公款所购买,对于儿童福利院而言,都是一件非常奢华的事情。更何况,人们很容易联想到,这辆豪车有可能是利用公共的捐款所购买,倘若这样,公众的慈善热情必然会受到打击,对政府的信任度也会进一步降低。

  因此,合肥儿童福利院的资金运作以及接受社会捐赠的使用情况,都应该有明确的说法,有完备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标准,有第三方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能让公众通过公开的财务信息明确购买豪车的费用究竟来自何处,只有这些信息保证充分的透明,才能够避免过多的猜测。

  如果购买豪车的费用确系公款支出,相关部门也应对合肥儿童福利院的“超标”行为进行问责,并追究相关审批等程序人员的责任。

  □赵缶(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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