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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会诊”如何才能常态化

2012年09月05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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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论坛

  本周,朝阳医院开始了“医药分开”的试点工作,医院为此公布新政,以后每天将对门诊处方抽样审核,用药“最贵”、“最多”的医师将在院内公示,不合理用药严重的医师面临取消处方权的处罚(《新京报》9月4日)。

  处方,其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医疗质量的好坏。因此,对处方定期检查,一直是医院质量管理中很重要的一环。但由于这些年来医院和药厂有着较为紧密的联系,使得很多医院对于处方的检查往往流于形式。

  从朝阳医院“会诊”的程序看,既有由离退休老专家及临床药师组成的“初审”小组,还有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医疗管理等专家组成的“复审”“专家组”,使得审核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得到了保证。7000多元的处方被评定为“合格”,100多元的处方被评定为“不合格”,也体现了这种专业水平。

  但也应该看到,朝阳医院等医疗机构,日门诊量常在万人左右,每天要在数万张处方中进行抽查审核,其工作量显然不是一个小数目。由医院多个部门组织的专家组能不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来从事这样的工作,或者说,会不会因为处方“会诊”牺牲了部分专家直接为病人服务的时间,显然值得考量。

  而且,医院自发的处方“会诊”制度依然没有跳出自律的局限,如果用药规范以后,并没有给医院带来明显的利益,那么谁来保证这种高水平的监管制度不会逐渐消退?

  此外,处方“会诊”依然是一种事后的监管制度,其评判的主要依据依然要依靠当事处方的前期诊断方面,还无法真正杜绝为了用药而有意增加诊断的不规范行为,如何把监管处方的工作延展到病历和诊断方面,也需要从更多的方面寻求支持。

  所以,进行处方“会诊”到目前为止,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手段,但有关部门还应该尽快出台规范医疗处方的奖励措施,让医院能够有更大的决心从事这类工作。国外在这方面的经验是,把医生的利益和医疗保险机构的利益挂钩起来,医生给保险公司省了钱,能够获得更好的保险待遇,这恐怕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思路。

  □郑山海(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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