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实施幼儿和中小学教师标准,幼教要尊重幼儿人格
新京报讯 (记者郭少峰)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要将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中学教师要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教育部此前已正式公开征求意见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已正式实施了,其中均明确提到教师要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教师要了解幼儿或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的特点,掌握相应的方法和策略。
幼教不得讽刺挖苦幼儿
教育部相关司局负责人介绍说,教师专业标准定位为国家对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合格教师的专业基本要求,是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规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依照这些标准,幼儿园教师标准中明确提到,幼儿园教师要尊重幼儿人格,维护幼儿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位幼儿,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教师专业技术标准(试行)文本标准专家组负责人之一、国家教育改革咨询委员会委员顾明远此前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说,这是“以学生为本”的体现,当然有现实针对性,现在这种现象很多。孩子也是人,每个人都有尊严,也有他的权利。现在有不少老师不大懂得尊重孩子,用言语挖苦孩子,甚至体罚孩子,这是不尊重孩子人格的体现,伤害孩子的自尊心,也会影响孩子的自信心,对孩子的成长很不利。
小学老师应重视性教育
在小学生教师专业标准中提到,小学教师要掌握对小学生进行青春期和性健康教育的知识和方法。顾明远解释说,这方面过去不大重视,中国人比较忌讳谈性。但要正视这个问题,现在的孩子成熟得比较早,但孩子也不了解,会产生一些误解、恐惧或好奇,这得早一点告诉他们,正确地引导他们,不要让他们犯错误。但性教育内容比较广泛,不是说性教育就是指男女性行为教育,不应把性教育的内容理解特别狭隘。最初的性教育是要让孩子认识性别的关系,了解男孩和女孩的区别,应该怎么保护,包括男女交往,性道德等很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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