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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为养老机构“上保险”,其中政府资助八成保费

养老院里出意外将获保险赔付

2012年09月20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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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魏铭言)老人在养老院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或身故,该由谁来赔付?昨日,北京市民政局表示,从9月1日起,将通过政府资助八成保费,为全市养老机构“上保险”。

  昨日,北京市民政局发布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意见》。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并非强制入保,各养老机构可自愿选择。但政府会按照“低保费、保床位、统一投保”的原则,制定统一保险方案,采取统一优选,统一投保。努力使保障范围更加全面,保险费用更趋合理,确保全市养老机构和入住老人所获赔付标准一致,实现共同受益。

  这位负责人解释称,“保床位”,是按照实际运行床位,也就是实际有老人入住的床位数进行投保。根据《意见》,投保的第一年度,政府将以2012年6月30日民政部门审核的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投保数量作为基数进行统一招标。根据民政部门统计,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实际运行床位数有4万余张。

  根据市民政局的前期调研,由于老人在养老院发生意外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多数养老机构负责人对综合责任险持认可、欢迎态度,普遍希望投保后,规避因意外造成的高额赔偿风险。

  ■ 追访

  养老机构称可规避风险

  昨天,西城区银铃老年公寓院长马冀黎表示,如果政府统一组织上综合责任险,将大大规避养老机构的运行风险。

  马冀黎介绍,该老年公寓,共收住120位老人,一些老人因为失足或磕碰,发生骨折、外伤等意外事件,每年都有发生。以前,这样的意外情况,通常是私了、或被家属告上法庭后协商解决,养老院受委屈多赔付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她表示,如果今后由专业的保险公司介入,确定责任和理赔,会更加公平。对发生意外的老人来说,获得赔付也会更加及时。

  ■ 焦点1

  三种情况可申请保险理赔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将负责三种情况的理赔。首先是意外伤残或身故责任。

  此外,由于养老机构的疏忽过失而给第三者,比如去养老院探望老人的亲友造成人身伤害,保险公司按照约定,也会负责赔偿。

  ■ 焦点2

  投保费用政府负担80%

  同时,为减轻养老服务机构负担,引导和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参与综合责任保险,实现全市统一投保。今后,市财政将对保险缴费按照80%的比例给予补贴,养老服务机构负担保费的20%,并根据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保险制度执行情况,研究调整财政补贴比例。

  此外,为控制投保成本,目前计划将每张床位每年的投保费用,控制在200元以内。据民政部门统计,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实际运行床位数有4万余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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