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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蔡美彪:写通史不能卖弄学问

2012年09月29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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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研究员、著名元史专家蔡美彪,从1953年起即协助范文澜编写《中国通史》前四卷。范文澜逝世后,他担负起这项未竟事业,主持编写了第五至第十卷,后又合作完成第十一、十二卷。前不久,他以85岁的高龄独立完成《中华史纲》,受到了党史专家金冲及,社科院近代史所前所长张海鹏等人的好评。就通史和《中华史纲》的写作问题,新京报记者采访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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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台湾学者李定一谈到一个观点,写《中华史纲》(与蔡美彪著作同名),关键在于对史料融会贯通之后进行选择叙述,“简得其当”,你也有这个意思。在写作过程中,你是怎么贯彻这个想法的?

  蔡美彪:我几十年都在考虑,写一本大家都能懂的通俗读物(即中国通史),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很多名家写通史都没成功,最早的中国古代史,写到南北朝就完了,张荫麟写到东汉就没法写了。一个人能够从头写到底,很不容易。我认为,最关键的问题是,专家写通史的时候,没有摆脱写论文,写专著的习惯。你写一个通俗的中国通史,主要是给读者一些基本知识。所以,写论文那些条条框框都应该尽量摆脱……只有突破这些,才能够写好。

  张荫麟是搞宋史的,他的《中国史纲》就要有自己的见解,想多发挥。你有的地方发挥,有的地方没有发挥,就等于一个人的身体,脑袋很小,肚子很大,左胳膊长右胳膊短,就写不下去了。张荫麟的《中国史纲》局部是成功的,总体是失败的。我问过吴晗这事,吴晗说他那个书没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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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那么,你写《中华史纲》,给自己定了那些原则?

  蔡美彪:概括起来主要有三条,一是要统筹全局,写前边要考虑到后边,不能单独搁上宋元明清凑到一块,写宋朝,到元朝,要考虑到明朝,后面要考虑到前面。

  第二要区别轻重,新成果对整个书上而言是没多大意义的,所以我不采用。必须把握重点,轻的可去就去,尽量删掉。如果什么都有,面面俱到,比如你列了好多人名,但又没有解释,读者不知道是谁,忽然又没了,人物神出鬼没,事情有头无尾,这书就看不下去了。通史要让读者能够顺当看下去,不单是文字流畅的问题,你还要把这个事情梳理好,写什么不写什么。

  第三要控制深浅,不能说这边我有见解,我就尽量深入。你这儿深那儿浅,就坑坑洼洼,不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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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对于中国通史的写作来说,如果对于史学研究的新成果弃而不用,似乎很可惜吧?

  蔡美彪:我这个书基本上不综合现在的新成果。第一,新成果要经过时间的考验,今年有考古新发现,明年又有发现,可能把前面的发现否定了。所以,像《中华史纲》这种通俗性,综合性,普及性的书,这些新成果不要往里吸收。但是,我也必须有点新见解,因为没人讲。那怎么办呢?我只讲我的结论,不做论证,否则就变成论文了,信不信由你。张荫麟写《中国史纲》,第一不引原文,第二不注出处,这是对的。但是他没有第三点,不发挥自己的论述,结果他自己发挥起来控制不住了,这个书就写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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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你写通史,为读者考虑得很周全。

  蔡美彪:写通史,就应该俯首甘为孺子牛,要想到读者需要不需要,而不是要展示自己多有学问。

  我的体会就是,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我写的第一稿第二稿就尽量删,主要突出基本观点,基本史料,基本事实,这种通俗的读物,观点不能发挥,把事情讲清楚就行,也不要搞特别的新名词,老老实实为读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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