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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拒公开杨达才工资

称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并向申请公开的律师附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12年10月03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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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魏铭言)昨日,湖北楚盾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方辉收到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寄来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拒绝公开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在任陕安监局局长期间的工资收入信息。

  两次致函陕西省政府

  许方辉昨日向媒体出示的扫描件显示,这封告知书于9月30日上午从陕西省寄出。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还随函附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本,感谢申请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心。

  许方辉9月下旬两次致函陕西省政府,申请公开“表哥”杨达才工资,他表示,“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中秋节当天不忘寄送告知书,首次对‘公开杨达才工资收入’作出回应,充分说明他们对公众诉求的高度关注”,但告知书称“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却未依法说明不予告知的理由,明显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的规定。

  许方辉说,他将在国庆期间仔细研究后,决定后续是否做出进一步行动,依法维护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许方辉说,他还同时向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寄送了同样的申请,均已签收。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9月27日短信告知“申请已经受理,答复文书于9月27日挂号寄出,请注意查收”外,尚未得到其他回应。

  此前一学生申请也被拒

  9月1日,湖北大学生刘艳峰致函陕西省财政厅和省安监局,申请公开因在延安特大车祸“微笑”,并陷入“名表门”的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工资信息。

  9月20日,陕西省财政厅给刘艳峰回函,拒绝公开杨达才工资,称不属于其信息公开范畴。9月21日,陕西省纪委称,杨达才严重违纪,决定撤销其全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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