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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工偷钻戒 进法庭号啕大哭

被控盗窃价值85000元戒指;自称不知犯法;检方建议5至8年间量刑

2012年10月09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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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戴着械具走进法庭。昨天,小时工李燕因涉嫌盗窃事主家戒指,在法院受审。 通讯员 周元卿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40岁的小时工李燕到雇主家搞卫生时,偷走了对方8万多元的钻戒。昨日,李燕因涉嫌盗窃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赃物曾经两次鉴定

  检方指控,2月9日,李燕利用做小时工之机,趁房主王某不备,窃取王某铂金戒指和18K金钻石戒指各一枚。经鉴定,两枚戒指分别价值人民币1010元、84000元。检方认为,李燕涉嫌盗窃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赃物已退还事主、建议在5年至8年间量刑。

  据了解,案发后,事主出具购买钻戒的票据显示约3.8万元。司法机关委托鉴定机构对此做过两次鉴定,依次是12.8万元和8.4万元,检方起诉时认定钻戒价值8.4万元。

  公诉人解释,3.8万元是购买价,并非案发时该钻戒的价值。两次鉴定后,检方本着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选择了8.4万元的结论。

  辩护人提出重新鉴定

  昨日下午,李燕一进入法庭就开始号啕大哭。听完公诉人发言后,她放声大哭。她很少为自己辩解,甚至在陈述案发经过时也啜泣地断断续续。“我真不知道自己犯了法。”李燕恳请法官能从轻量刑。

  辩护人提出重新对涉案赃物做出鉴定。

  本案未当庭宣判。

  ■ 对话

  手贱偷东西 事后发忏悔短信

  记者:事发时,事主家里是什么情况?

  李燕:她家是两居室,各方面都挺好的,她和她三四岁的儿子在家,她人挺好的,比我小两三岁。(我们)没怎么交流,我进门低头干活,进门就算时间了,挣人家钱就抓紧时间干活。

  记者:你怎么想到拿走戒指呢?

  李燕:她说她家玻璃一般要擦3小时,我两个半小时就擦完。她说让我再擦擦地和桌子。我擦桌子时,抽屉开了。看着盒子挺好看,红色的,放了两个戒指,当时就是好奇、也算手贱,农村人没见过东西嘛。

  记者:你还记得钻戒的样子吗?

  李燕:一个小珠珠,挺亮的。我刚拿出来看看,她就进来了。我挺不好意思的,怕人怀疑我偷东西,一害怕我就攥在手心里了。拿回去后,我发现尺寸不合适,就想着怎么给她还回去。可是,第二天我在中介时,公安来了。公安跟我谈的时候,我就如实供述了,还给她(事主)发短信说“对不起,原谅我”。

  记者:你现在怎么想?

  李燕:我老公也是打工的,11岁的独生女在北京读书。我不停干一天最多时能挣一百多,当时没有想那么多,也不知道会犯法,也不知道这东西值这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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