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董某因绑架罪获刑11年,3同案已获刑罚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8年前,董某和三名同案经过预谋,将在京上小学、山西某集团董事长的儿子小刚(化名)绑架并向家人勒索2000万元。事后,董某潜逃。
近日,西城法院以绑架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
材料显示,霍某是小刚亲戚家的司机,曾将小刚的信息透露给朋友宋某。宋某认为小刚家“有钱”,让霍某帮忙绑架小刚。为分得赎金,霍某表示同意,并说出了小刚上学的路线。随后,宋某又找来张某、董某帮忙。
2004年10月17日晚,董某等4人将小刚强行拉上车,并威胁“等你爸还了钱就放你……你动就弄死你”。他们绑住小刚的手脚、蒙上头,给小刚的父亲打电话索要2000万元,并警告“不许报警,否则永远见不到儿子”。
随后,董某等4人开车先是到了小刚的老家山西,又辗转到了内蒙古、四川。
其间,董某因有事先行离开,张某害怕出事也退出了。
一周后,宋某拿赎金时被警方控制,小刚获救。
事发后,宋某等3人被判刑,董某一直在外潜逃。
去年底,在外潜逃7年的董某被抓获。据董某称,他听说宋某等人被抓后,就逃到了云南。在朋友的帮助下,用假名和假身份证号办了一张真身份证,并以此“漂白”身份,在云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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