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兼职、挂职出现的问题也应由编制机关明确。
针对近日某网站论坛上关于“四川松潘总人口73188人竟然有1正16副县长”的言论,松潘县人民政府声明:县政府实际占职数的领导为县长1名、副县长9名,属于在政策规定领导职数范围内配备。其中4名副县长为挂职,1名为非领导职务,1名为兼职,不占县人民政府领导职数。(10月27日《南方都市报》)
6名干部只是挂名非实际占职,但是,对于纳税人来说,这16名正副县长可都是要按照相应级别供养的,这里没有本质的区别。更重要的是,就是松潘县自己说的是1个正县长,9个副县长,我们觉得也是太多了。一个人口不足8万的县,还抵不上发达地区的一个镇,这么多县官究竟干什么,请把他们的分工情况公布一下。
查一查“地方政府组织法”就知道,关于地方政府副职的配备职数,并没有具体规定。现在各地的配备,有的地方没有规定,主要由有权部门随时批准,例如,副市长只要省里批准就行,而副县长只要市里批准就行,而审批时只考虑所谓的“需要”,并没有编制限制。而即使有规定,各地标准也不一样,并且有了规定也不一定得到执行。此前媒体曾经曝光江西、安徽的某些县、区副职太多,从他们的回应知道,省里规定的市政府正、副市长职数配备都是7人,但芜湖市正副市长却达到12人。现在松潘县的回应居然说9个副职符合规定。
对政府副职的职数,法律不应空白,“组织法”的这一漏洞应该堵上。此外,对于兼职、挂职是否计算编制问题也应该由编制机关明确,防止地方干部配备的随心所欲和机构膨胀。在法律完善之前,也可以由全国人大作出解释性规定,起码也要由有关部门提出统一的要求。
□殷国安(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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