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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浴中心用水量将定额

市质监局官网公开征集“地标”意见

2012年11月03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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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廖爱玲)北京的洗浴中心、旅馆、招待所、经济型酒店的公共生活取水也将有定额。昨天起到12月1日,市质监局官方网站对该地方标准公开征集意见。

  标准拟要求,沐浴业和星级以下旅馆的取水水源包括自来水、自备井水和外购获得的蒸汽、热水,但不包括使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而且节水器具安装率都要达到100%。

  沐浴业中,一、二星级沐浴场所取水定额为6立方米/平方米·年,三到五星级的取水定额值为4立方米/平方米·年。沐浴企业应每年填报取水信息,包括淋浴、温泉、SPA、池浴补水等取水量。

  星级以下宾馆主要针对低于星级饭店水平的住宿业,包括旅馆、招待所、经济型酒店等,取水定额按床位划分,带卫浴客房数占总客房数的比例<80%的,取水定额值为45立方米/每床每年,带卫浴客房数占总客房数的比例≥80%的,取水定额值为75立方米/每床每年。

  市质监局表示,此次取水定额将成为对沐浴企业场所、星级以下旅馆进行年度取水指标考核的依据,如果超过了用水额度,届时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法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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