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称被告人系激愤杀人;法院认为其虽如实认罪,但不足轻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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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这几个人老是欺负我,说我干活儿慢、干活儿笨什么的,还老是说我、骂我”,因为觉得受了欺负,57岁男子刘金就趁深夜将熟睡中的老板亲戚及工友等三人打死。昨日上午,他因故意杀人罪被一中院判处死刑。
经常被人骂“干活笨”
据案卷介绍,1955年出生在黑龙江农村的刘金,案发前来京打工。
证据显示,最初他在三河一家劳动中介登记后,62岁被害人邢某的儿子、包工头小邢就通过中介找到了他,双方口头约定一天工资100元,任务是在案发工地打井,当时一共有四人(刘金及三名被害人)一起做工,其中邢某、李某分别是包工头小邢的父亲和姑父。
刘金称,在他工作时,这几个人老是欺负他,说他干活儿笨什么的,还老是骂他。今年4月16日下午,他和老板的父亲在一起干活儿,在弄打井机器的时候,老板的父亲还没等他站好位就开动了机器,结果机器把他绊倒了,差点儿把他摔到井里面,结果老板的父亲不但不道歉,还骂他,于是他“就起了杀心,想着白天打不过,到了晚上都睡着后再拿东西打死对方”。
逃往辽宁半个月后被抓
据刘金供述,当晚大伙都入睡后,他就用双手举起汽车弓子板,用力往老板父亲的脑袋上打了两三下,“把脑袋打烂了”,后他又走到老板的姑父床边,也是用同样方法往老板姑父的脑袋上“打了两三下,也把脑袋打烂了”。
在此过程中,工友宋某因为听到动静醒了,“当时我想要是被抱住了,就跑不了了,索性杀人灭口得了,把那人也打死”,于是他就又举起弓子板打向宋某。随后刘金逃往辽宁,今年5月4日晚7时许,警方在辽宁新民市兴隆堡镇将刘金抓捕归案。
“属于极其严重罪行”
案件审理期间,刘金的辩护人提出,刘金属于受到欺负以及不公平待遇而诱发的激愤杀人,但是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证明刘金因认为受到被害人欺负而起意杀人,并趁被害人熟睡之机使用铁棍猛击他人头面部剥夺他人的生命,同时还将被其惊醒、起身劝阻的第三个被害人也杀死,其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罪行极其严重的情形。
法院认为,刘金归案后虽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无犯罪前科,但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因此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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