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6:经济新闻·投资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16:经济新闻·投资
上一篇  下一篇

证监会将放松赴港上市要求

“四五六”规定要求或放宽;证监会同时拟扩大RQFII额度

2012年11月03日 星期六 新京报
分享:

  新京报讯 (记者吴敏)中国证监会昨日表示,支持内地企业赴港上市,将研究降低内地企业上市的财务要求。这意味着未来将有更多内地企业将满足赴港上市的要求,免去在内地市场排队上市之苦。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昨日说,证监会一直积极支持内地企业赴港上市,下一步将研究修改相关法规,降低内地企业直接赴港上市财务条件,支持符合条件企业赴港上市。

  证监会目前的规定要求,赴港上H股的公司,需要有不少于人民币4亿元的净资产,过去1年税后利润不少于人民币6000万元,集资金额不能少于5000万美元。

  证监会这一规定出自1999年公布的 《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前述要求被业界俗称为“四五六”规定。按照这一通知,内地企业赴港上市,应该在向港交所递交申请前三个月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申请报告。

  但港交所的上市要求低于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按照港交所要求,申请在主板上市的公司仅需要满足最近三个财政年度盈利总和不少于五千万港元,最近一个财年盈利至少二千万港元,上市时市值至少达二亿港元,没有对集资额有详细要求。

  由于证监会规定的财务要求,一些中小企业赴港上市采取了“小红筹”(设立境外公司上市)而非H股的形式。统计显示,仅截至2010年,就有超过270家民营企业采取“小红筹”的方式绕过证监会规定的财务门槛赴港上市。分析称内地企业赴港上市门槛将大大降低,并打开中小民营企业以H股方式上市融资的门槛。

  此外,证监会还称将根据市场情况进一步提高RQFII额度。同时,进一步研究完善RQFII制度,扩大范围,放宽投资限制。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