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组织介入到流通销售端渠道后,无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掌握市场议价权,增强农民自主性。
近日各地又陆续出现农产品滞销现象,甘肃、陕西的水果滞销,广西、山东蔬菜滞销……农民辛辛苦苦忙了一年,结果还倒贴本。有伤心的农民为此放出狠话:明年宁肯让地荒着(据央视新闻周刊)。
这似乎已成为积重难返的悖论式结果:无论农民煞费苦心地选择何种农产品种植,都可能面临种前贵如金、种后贱如土的厄运。在现代社会当中,农民不仅收入与知识水平相对较低。更为糟糕的是,他们处于价格博弈和信息获取的双重劣势,总是被瞬息万变的市场造化弄人,而松散的个体又无法获得价格制定的主导权,利润大半被流通环节吞噬。于是到了市民那里,虽然为翻了几倍的农产品埋了单,但农民却从中收益不大。
农产品的滞销,暴露出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农产品流通体制存在弊端,由于农民难以参与流通环节,农业生产与城市消费者之前存在巨大信息隔阂,农产品流通环节存在巨大利润,农民却分享不到。而这一农产品波动周期,菜贱、果贱伤农的怪圈并非难以打破。
而在国外,农民的地位则要强势得多,例如,韩国的农民都加入农协,农民收获农产品后,会把这些菜拉到各个加工车间去,加工以后,农协又在城市设了很多超市,每一年这些超市大概要卖多少,量很清楚,所以不会盲目地生产。
农业合作组织介入到流通销售端渠道后,无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掌握市场议价权,增强农民自主性。而在我国,农协之类的合作组织发育仍然不成熟,农协能参与到零售终端的更是少之又少。不过近年来,在北京等城市,出现了一些农产品产地在城市政府的支持下直接进城开农产品超市的做法,这无疑是个应大力扶植的模式。
在鼓励农民参与农产品流通环节,大力推动农超对接的同时,其实政府还通过其他方式打破产销的障碍,如何尝试发展城市社区消费合作社模式,让城市社区居民可以直接从农民手中批量购买农产品,通过产销直接见面,抑制中间商乱用定价权。如,开放更多社区市场,让农民可直接进行卖果卖菜,对于农民自发进城卖菜的车辆,降低门槛给予放行,等等。
农副产品不断出现滞销,伤害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伤害了农业的未来,对此,政府需要拿出更多的政策手段,与农民携手,改变农民在农产品产销中的弱势地位。政府要将其作为三农建设的破冰之举,像补足农民社保、教育欠账一样,全面改变农民的信息和公共服务获取弱势。鼓励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也应该是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毕舸(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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