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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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平坟”有违行政强制法

2012年11月20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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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殡葬风俗与时俱进是对的,违规土葬、乱建坟墓的行为也理应得到制止和控制,但移风易俗只能合情、合理、合法进行。

  据人民网报道,今年河南周口市开展了大规模的平坟复耕和殡葬改革,称已“平迁200多万坟墓,复种耕地近3万亩”。当地政府在官网上宣称:“对还没有平、迁的坟头,坚决平、迁到位,不留死角”、“要一战到底”。

  周口的“平坟”之举,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反响,许多学者以“破坏中国文化、伤害民众情感”等理由加以激烈反对。的确,国人传统上重视“生养死葬”、“生荣死哀”,对亲人庐墓十分重视,祖坟象征着家族、血缘的纽带,是分量极重的东西,轻易动不得。对地方政府来说,尊重这样的文化传统,即是对民众权益的尊重。

  当然,不能“轻动”并不意味着完全不能动,中国地虽广,人均耕地、居地却都有限。殡葬习俗要随着时间和人们观念的变化,而有所“迁移”。“平坟”也未必绝对不可,关键是怎么“平”。

  据报道,当地政府推出了些免费火化、农村公墓建设等惠民政策,但问题在于配套还未达预期标准,基层政府已然急于求成,对普通百姓祖坟强制平毁。移风易俗,本是为造福今天和明天的人们,是与时俱进,拥抱文明,但周口等地的“强制平坟”,简直可称是“拥抱野蛮”了——就算真的需要迁坟、平坟,又岂是这么个迁法、平法?

  河南是古文化荟萃之地,历代兴建都城都要“平坟”,最著名的是后周世宗柴荣兴建东京汴梁(开封)时的“显德平坟”。当时有人提出,兴建都城,规划城市用地,导致大量坟茔迁移、改葬,许多人会不理解甚至抱怨,柴荣说“近广京城,于存殁动扰诚多,怨谤之语,朕自当之,他日终为人利”。

  从这段话可知,虽则是“平”,甚至有点“强”,但作为“拆迁总负责”的柴荣首先没有回避自己的责任(朕自当之),其次坦诚迁移改葬的副作用“动扰诚多”,第三强调此事从长远看对民生、百姓的利益所在(此后北宋汴梁的繁华即由此开始)。除此之外,他本人戎马倥偬,生活简朴,并未从“平坟”中谋求私利,且在建设规划中循序渐进,“不急事功”,爱惜民力,最终获得民众理解。

  与这位河南的“平坟前辈”相比,周口的父母官们做得如何?他们有没有坦承“动扰诚多”的勇气?有没有“我自当之”的气魄?敢不敢像柴荣那样大声说“终为人利”,而不怕舆论、公众去“翻箱倒柜”,查一查是否“为己利”?有没有像前辈那样,通过耐心解释和实际利民行动,让民众心悦诚服?

  11月16日,国务院已经取消《殡葬管理条例》中“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条款。按照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周口的强制行为显然不合法。

  殡葬风俗与时俱进是对的,违规土葬、乱建坟墓的行为也理应得到制止和控制,但移风易俗只能合情、合理、合法进行。

  □陶短房(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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