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快递销往上海、重庆等地;9人团伙生产20多万支假药获利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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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在明知没有相关批文的情形下,硕士老板开公司、拉着自己的博士同学抓生产,涉嫌生产了20多万支假药获利百余万。昨日上午,海淀法院公开审理此案,9名被告出庭受审。
博士带队生产“生长素”
去年,北京警方发现被告人赵春文伙同张泽云等在京非法生产重组人生长素(HGH)、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GF),并销往上海、重庆等地。去年11月初,北京的这一团伙9名成员先后被控制,并由海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检方指控,从2008年以来,被告人赵春文等9人大量生产上述两种药品,仅在被控制当天,就起获了共计23651支。起诉书显示,检方认定了9人中45岁的被告人赵春文、46岁的张泽云是主犯,而他们二人分别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将我作为主犯,与事实有出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都从事与假药无关的研究工作。”张泽云表示,一开始是想到依托老同学公司平台研发自己的项目,但赵春文经常不到公司,员工都向他请示,只是后期的生产和发货由他负责。检方称,他们生产的两种假药,多通过快递公司进行销售。
假药促进生长多销往国外
被告人赵春文称,他最早在2006年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后经人介绍认识了王某(目前在吉林被另案处理),王某带来了生产技术、产品样本和客户,二人才开始生产假药,直至他们因为经营理念不合而分道扬镳。这之后,赵春文就想到了自己的老同学张泽云,并将其任命为该公司的经理。
按照被告人的供述等证据材料显示,赵春文下达生产指令后,张泽云安排手下进行生产。张泽云供述,由于能“促进人生长,用于治疗儿童不长个”,国内客户买到后大部分都将药品又卖到了国外,因此销售并不是问题。赵春文称,先后生产了20多万支,净利润100万元左右。
检方认为,上述人员分别构成了生产、销售假药罪,建议对赵春文、张泽云认定为主犯等,但没有发表具体量刑范围的意见。而辩方主要从各被告人是否有立功、自首、悔罪态度等方面发表辩护意见,基本上都希望法院能从轻判处并适用缓刑。本案未当庭宣判。
■ 释法
降入罪门槛升查处力度
海淀检察院公诉人钟李钧表示,证据显示,这个公司所有的员工都知道这两种药没有相关批文,明知而继续参与生产即构成犯罪,如果只是懵懵懂懂打一份工但主观客观上都不知是犯罪,就是另一回事。
钟李钧表示目前还没有证据印证危害程度,但药监部门已经出具报告,将其“按假药论处”,而去年5月刑法修正案中,也将生产销售假药罪名当中“足以危害身体健康”这个要件去除,并且按照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等将量刑范围划分在三年以下、三年至七年、七年以上等,说明从立法上入罪的门槛更低了,国家查处的力度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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