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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分之一也是投资者的钱

2012年12月03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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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基金和券商之间的佣金水平又被拿到台面上说了。上周四,据说券商股逼近跌停的下跌也是因为这一点。传证监会正研究将基金给券商的佣金降低20%。

  不过证监会随后否认了有这么回事。证监会的意思是,这个价格是随行就市的,管不着。

  最早有媒体报导这件事的时候,有不少基金公司忿忿不平,认为这是“行规”,大家都万分之八。但行规不能说明即是合理的。

  如果说随行就市,十年前万分之八的费率大大低于市场的一般水平,但到了如今,证券行业竞争更充分,散户的费率水平也低过万分之八,基金行业仍固守万分之八,套用时兴的话说,这不科学。

  也有人说,和散户相比,券商给基金提供了更多的增值服务,费率也不能拿来和散户比较。

  这个理由更说不通了。什么算是增值服务呢?交易席位是另收费的,增值服务则无非是研究和销售了。

  这里有个逻辑绕不开,券商研究和销售,服务的对象是基金公司,自然应该由基金公司付费。而现在对券商研究的支付模式,都是分仓,却是从基金资产中支出。

  如果卖方研究是提升基金公司投研水平的,按理应该算作基金公司的支出。但现在的交易费用是从基金资产里支出的。基金投资者已经为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水平买过单了,那就是管理费。现在怎么还需要通过分仓这种行规再次买单?

  从这个角度看来,媒体提出这个问题,并不是不懂基金行业,是从业者口中的“外行”,而只是看到了“行规”窠臼中基金公司对投资者利益的无动于衷——虽然说这只是极小的一点利益。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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