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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参院通过涉钓鱼岛国防授权法案

美称钓鱼岛处于日本施政之下,适用《日美安保条约》第五条;中方表示严重关切和坚决反对

2012年12月06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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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储信艳)美国参议院在当地时间4日的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2013财年(2012年10月-2013年9月)国防授权法案,其中明确写到将钓鱼岛作为《日美安保条约》第五条的适用对象。

  当天,美国参议院全票通过新财年国防授权法案,金额达6314亿美元。其中一项附加条款再次确认美国对日防卫义务的《日美安保条约》的第五条适用于钓鱼岛。

  据日本媒体报道,4日获得通过的该法案附加条款强调,反对试图通过“武力威慑和动武”来解决领土主权问题的举动。美国“认识到钓鱼岛处于日本的施政之下”,并称“第三方单方面的行动不会影响美国的观点”。

  美国参议院11月29日决定将此附件条款加入国防开支法案当中。当时日本媒体解读称这一做法非常罕见。如果它最终在美国众议院得到通过,意味着一旦中日在钓鱼岛发生冲突,作为日本盟国的美国将采取干预措施乃至直接武力介入。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3日对此表示,中方对美国会参院“2013财年国防授权法”修正案涉钓鱼岛问题表示严重关切和坚决反对。美方曾多次表示在中日领土争端问题上不会选边站队,希望美方从本地区和平稳定大局出发,言行一致,不要发出自相矛盾的错误信号,多做有利于本地区和平稳定的事情。

  美国2013财年国防授权法案需要美国众议院通过。随后交由总统奥巴马签字后,最终才能成为法律。

  ■ 链接

  《日美安保条约》第五条

  共同防卫:各缔约国宣誓在日本国施政的领域下,如果任何一方受到武力攻击,依照本国宪法的规定和手续,采取行动对付共同的危险。

  前记的武力和作为结果所采取的全部措施必须按照联合国宪章第51条的规定立即报告联合国安理会。这些措施在联合国安理会采取了某些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措施之时必须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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