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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唐风

2012年12月07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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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性格(20)

  □张宏杰(历史学者)

  如果你穿越回大唐的长安,你会惊讶于唐代妇女的衣服。

  传统的中国女装像粽子,把手脸之外的所有地方都严严实实地裹住,似乎春光稍泄天就会塌下来。但是盛唐的长安,居然出现了西方妇女那样袒胸露乳的“时装”。这种服装领子开得很低,裙子往往以轻纱为质地,露肩裸背,行步之间,春光四射。唐诗中这样描写这种风韵:“粉胸半掩凝晴雪”(方干《赠美人》);“雪胸鸾镜里”(温庭筠《女冠子》)。

  唐代女人的“自由度”不光表现在服装的惊世骇俗上。唐代人还没有学会裹小脚、谈道学、立牌坊,没有发明出那么多莫名其妙的清规戒律。离婚改嫁在唐代是家常便饭,丈夫固然可以“休妻”,妻子不高兴了也可以“离家出走”。因为再嫁不难,人们也不以为耻。就以公主为例吧,唐肃宗以前唐代前期几位皇帝的公主中,再嫁者达二十三人之多,三嫁者则有三人。

  在唐人那里,性还没有变成需要遮遮掩掩的罪过,文人们甚至用华美的词赋公开歌颂性爱,比如白行简的《天地交欢阴阳大乐赋》。唐代人在性上比较随便,男女“瓜田李下之疑,唐人不讥也。”大历年间的民女晁采,与邻家男孩文茂“自由恋爱”,晁母得知之后,居然说:“才子佳人,自应有此。”遂把晁采嫁给了文茂。所谓节烈观念在唐代虽然也有人提倡,但实践者不多,在《古今图书集成》所列烈女节妇中,宋代有267人,明代达到36000人,而唐代只有51人。

  在其他朝代,女人们“笑不得露齿”“行不得动裙”“站不得依门”“出门不得露面”。而唐代的女人不但可以在上元节、端午节、七夕节出来游玩,平时也可以自由参加种种娱乐活动,如《开元天宝遗事》卷下记载:“都人仕女,每至正月半后,各乘车跨马,供帐于园圃,或郊野中,为探春之宴。”

  唐人的女权意识在历史上空前绝后,这种宽松的环境使唐代女人性格独立而刚强。《隋唐嘉话》记载,任瓌的妻子柳氏是著名的妒妇,甚至连皇帝的账都不买。唐太宗赐给任瓌两名宫女作为小妾,柳氏说什么也不同意。唐太宗听说,不相信天下有敢违抗圣旨的女人,遂召柳氏入宫,说如果你还不从命,就赐你毒酒自尽。柳氏居然昂然不屈,说死就死,没什么大不了。唐太宗命宫女拿来一杯醋,谎称毒酒,柳氏竟一饮而尽。搞得唐太宗也无可奈何,最后只好命任瓌在别的地方再盖一处住宅安置两名宫女。“吃醋”这个词就是因此诞生的。

  当然,刚烈表现并不全是妒妇,而更多的是侠女。阅读唐代小说,你会发现其中女性大多侠气逼人。比如打抱不平的荆十三娘,为民除害的李诞女,以及夜奔李靖的红拂。她们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或报恩复仇矢志不渝,或身怀绝技铲除邪恶,个个刚猛豪侠,与其他朝代中国人喜欢的女性形象大异其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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