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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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协会乱收费,哪来的胆量?

2012年12月09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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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行业协会通过攀傍权力,成了具有“二政府”性质的权力外围机构。

  今年10月,郑州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协会下发通知,要求全市所有网吧都参加网吧从业人员培训班。规定人员不参加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网吧,将由文化行政部门予以暂缓年审。这一纸公文,吓住了郑州475家网吧的老板,他们共花费了近30万元,接受了一天半的理论培训后拿到结业证书。后经多部门调查,网吧协会将多收的10万多退回。(12月8日《河南商报》)

  作为一家社会团体,郑州网吧协会何以具有“不参加培训就暂缓年审”的权力?按理说,行业协会本应是该领域企业的娘家。然而,目前不少所谓“行业协会”却往往屁股坐错了位子、坐反了方向,成了公权力管控行业的“工具”,从而形成了一种扭曲的“联姻”生态:一方面,行业协会通过攀傍权力,成了具有“二政府”性质的权力外围机构,进而谋得了以“不参加培训就暂缓年审”等方式圈钱的“特许证”;另一方面,某些部门和官员也乐于将一些不方便亲自出面的事情,如购置豪车、出境旅游等,交与行业协会去办,从而使行业协会成为权力的“提款机”。此前引发舆论高度关注的,安徽淮南工商局假借“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之名“台湾游”事件,其费用便来自当地民企协会会费。

  从这个意义上讲,正是行政主管部门的默许、纵容,给了一些行业协会强制乱收费的胆量。问题是,这种畸形而隐蔽的“政协联盟”,不仅不利于营造健康、透明、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培育独立、自主的社团意识,同时也影响到对于权力的约束和反腐败工作。以至于一旦相关违法腐败行为遭曝光,相关官员便可以将罪责推卸给行业协会,借助这一“权力马甲”实现金蝉脱壳。

  所以说,除责令网吧协会退钱之外,郑州市文化行政部门是否也负有责任,同样需要给公众一个说法。相比严惩具体的行业协会,更为关键的是要从体制上厘清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实现两者的脱钩。

  □王垚烽(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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