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被精神病,通常表现为不该收治的个人可以被轻而易举地送进精神病院进行隔离治疗,医院只对支付医疗费的人负责,住院期间没有任何纠错机制,投诉、申诉、起诉皆无门。“该收治不收治,不该收治被收治”一度是精神卫生领域存在的两大问题。相关案例有湖北省十堰市网友彭宝泉“被精神病事件”等。
【释义】
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精神卫生法。其中规定:“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有异议,不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可以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鉴定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此举能否终结“被精神病”现象,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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