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山之石
莱茵河保护委员会主席轮流由9个成员国的部长担任,但秘书长一直是荷兰人。因为荷兰是最下游的国家,最能够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说话。
跨地区的河流污染通常是个很难解决的问题。我曾应德国外交部的邀请,在德国国家环保部采访了环保部水资源保护署署长罗塔·维尔纳。罗塔向我介绍了有关莱茵河的治理。
莱茵河流经瑞士、德国、法国、卢森堡、荷兰等9个欧洲国家,是沿途好几个国家的饮用水源。罗塔自豪地说:莱茵河如今,可以说是世界上管理得最好的一条河,也是世界上人与河流关系处理得最成功的一条河。
然而,莱茵河并不是一直就这样好,罗塔说,莱茵河曾经也号称“欧洲下水道”、“欧洲公共厕所”。
1986年德国和瑞士交界处,三多斯化学工厂因事故造成的污染,使得莱茵河里的鱼大量死亡,生物多样性遭灭顶之灾。那以后,先是德国、法国、瑞士、荷兰四国成立了莱茵河国际河流管理组织,共同处理莱茵河的水质问题。现在,莱茵河由莱茵河保护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主席轮流由9个成员国的部长担任。不过,这并不是一个政府间机构,而是一个民间组织,也从来没有制定法律的权力。
2008年时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仅仅12人。就是这样一个松散的小组织,却有条不紊地管理着莱茵河。罗塔介绍:在没有制定法律的权力,也没有惩罚机制的前提下,能够管好莱茵河主要有几点原因:
一是各成员国对污染的认识都很明确,认为一个“流域”就是一个大的生态系统,彼此息息相关;
二是个体对环保工作的热爱,很多人自愿加入到民间环保组织中,工作起来热情卖力;
三是决策会议少,执行会议多。莱茵河保护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各国部长参加的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决定重大问题,各国分工实施,费用各自承担;莱茵河上多个分委员会监管和执行讨论的会议,一年要开70多次,基本上是一周一次,执行效率相当高;
四是环保羞耻感在成员国之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建议、评论和批评很有效果。此外,还有赖于最有创意制度的精心设计和有效实施。比如,莱茵河保护委员会中的观察员机构把自来水、矿泉水公司和食品制造企业等“水敏感企业”都组织进来,使之成为水污染报警员。
罗塔特别强调说:虽然主席轮流转,但保护委员会的秘书长总是荷兰人。因为荷兰是最下游的国家,在河水污染的问题上,荷兰人最有发言权,最能够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说话。更重要的是,处于最下游的荷兰,受“弄脏河水”之害最大。因此,对于治理污染最有责任心和紧迫感。
莱茵河保护委员会能保护好流经9国的一条大河,和流域各国的有效协调合作分不开。
比如,荷兰的一家葡萄酒厂,突然发现他们取自莱茵河的水中,出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化学物质,酒厂立刻把情况反映到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有分布在各国的8个监测站,迅速检查出来,这种物质是法国一家葡萄园喷洒的农药,流入了莱茵河。很快,这家葡萄园就赔偿了损失。
此外,各国内部对水污染治理特别重视,也是成功跨国治污的前提。德国现行的管理水的重要政策:一是水不经处理绝对不许向河里排放;二是不同的水要用不同的方式处理,由不同的部门处理。有关水质的问题归水源保护署管,而河道上的工程,包括航道就归交通署管了。我们中国的河流被形容是“九龙治水”,德国虽然没有那么多“龙”,但各负其责,也是目前管理水的现状,而不是统一管理。
罗塔还告诉我:在德国,污染了水可能就不仅仅是罚钱了,还有可能做牢。每条河上都有自动监测系统,六分钟检查一次。所以谁污染了河水,很快会被“揪”出来。
各国对境内水污染普遍采取严苛态度,再加上有一个高效的跨国“委员会”,是莱茵河管理成功的重要原因。这两点都值得现在的中国借鉴。
□汪永晨(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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