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3:北京新闻·时政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13:北京新闻·时政
下一篇

北京红会募捐将引入第三方监督

出台新规明确捐赠人可为募捐活动指定审计机构,审计结果须向社会公布

2013年01月16日 星期三 新京报
分享:

  新京报讯 (记者魏铭言 邓琦)除接受上级红会和属地政府监督、审计,今后,北京市红十字会系统的募捐活动,还要接受捐赠人指定的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和监督。

  昨日,北京市红十字会召开九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北京市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草案)》,明确红十字募捐和接受捐赠活动,须引入第三方监督和审计。

  募捐审计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市红会副会长刘娜介绍,近年来,社会捐赠数量多,渠道广,捐赠人更关注自己的善心流向等实际情况,也让红十字会传统的募捐和接受捐赠管理办法(1997年版),面临挑战。去年初,市红会组织起草《北京市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昨日获理事会通过,即日生效实施。

  该办法共八章四十六条。“监督与审计”一章规定,市红会各级组织开展的募捐和接受捐赠活动应接受上级红会、捐赠人或所在地政府指定的审计机构的审计及监督,并为其提供方便和条件。审计结果应向捐赠方反馈或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项目支持费”禁超捐赠款6.5%

  新版办法还规定,北京市各级红会提取的项目支持费,不得超过本级接受定向和非定向捐赠资金总额的6.5%,不得重复提取。

  项目支持费是指,北京市各级红十字会在开展募捐、救灾、救助和管理、执行项目工作中的必要支出,包括办公用品、资料费、宣传费、聘用人员工资或补助费等。

  1997年版的募捐管理办法只规定,“可提取5%募款支付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中所需费用”,但“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显然无法概括红十字会的所有救灾、救助工作。

  捐赠物破损变质拒绝接受入库

  新版办法规定,市红十字会各级组织接受的捐赠物资应经查验合格后,才能登账入库,并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现捐赠物资与捐赠清单不符、已经破损、变质的,应拒绝入库并予以退回。

  另外,办法规定,对字画捐赠,除确定字画本身无破损、无霉变,内容适合公益用途外,还须签署捐赠协议,明确捐赠字画涉及知识产权的权属无瑕疵。如字画捐赠需开具涉及具体金额的收据或免税发票,其报价须经专业机构评估确定。

  区县红会禁擅自“跨界”募捐

  今后,北京市各区县红会或行业红会组织,只能在本辖区或本行业内开展募捐工作。新的管理办法规定,未经上级红十字会批准,各级红十字组织不得直接向辖区和行业外发出募捐呼吁,不得向国际红十字组织、其他国家红十字会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及台湾红十字组织发出募捐呼吁。

  办法还规定,北京市各级红十字组织,不得以募捐和捐赠为名从事任何形式营利活动。

  ■ 发布

  机场车站设红十字募捐箱

  新京报讯 今年,市、区(县)两级红会计划在机场、车站、宾馆、商场、银行、医院、旅游景点等八大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

  市红会副会长刘娜介绍,红会各级组织将积极拓展募捐方式,如现场募捐、邮局汇款、银行转账、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手机支付等,同时,公共场所广泛设置红十字募捐箱,方便公众“随手行慈善之举”。

  刘娜称,北京红会系统每设一个募捐箱都会与设箱单位签署协议,对募捐箱的安放位置、卫生情况、管理情况、取钱流程及安全性都有严格规定。“例如,我们要求设箱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募捐箱。红会也会有专人不定期进行巡查。”

  目前,全市公共场所设置运行红十字募捐箱300余个,分别由市区(县)两级红会管理。市红十字会今年将出台新修订的《北京市红十字会红十字募捐箱管理办法》。

  刘娜表示,无论通过哪种途径接受捐赠,各级红十字会组织,应及时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公益性捐赠发票。

  今年筹建器官捐献中心

  新京报讯 市红会今年将筹建人体器官捐献中心,与市卫生局联手,探索开展器官捐献和分配工作。

  市红会常务副会长马润海昨天表示,2013年市红会要发展“多中心”的布局,其中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中心便是其中之一。

  他表示,2013年将与市卫生局合作,开展首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论证研究,探索北京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中心的筹建,开展遗体捐献和器官捐献的立法调研。

  今年,市红会还将设立人道救助基金,这些基金来源于人道救助的定向捐赠结余、该基金的定向募捐收入以及有关部门的资助等,其中主要用途之一是人体器官(遗体)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和无偿献血等人道救助工作。

  2010年至今,全国已有19个省市试点器官捐献,但作为拥有全国最多器官移植资质医院,器官移植手术量最大的城市之一,北京一直未加入器官捐献试点。今年,按照卫生部和中国红十字会的部署,器官捐献工作要在全国铺开。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