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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师赴西部做法律援助志愿者

分别支援甘肃西藏一年,使当地的法律援助从无到有

2013年03月02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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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也许我只像是一个50瓦的灯泡,照亮不了太大的地方,但我要把50瓦的光明和温暖传递到更远、更需要的地方。”

  昨日上午,在北京召开的首都律师先进事迹宣讲会上,在西部做了两年半之久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马兰说,做志愿者后,一年只回家两次看家人,如果不是因身体原因返京,自己将继续做法律援助志愿者。

  女律师“抛家”支援西部

  2010年4月,马兰报名参加了司法部、团中央发起的“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同年7月,马兰被派往甘肃省山丹县。“山丹,多好听的名字呀,一定是开满了山丹花的缘故吧。”可到了之后才知道,山丹是个偏僻落后的小县城,根本没有一朵山丹花。

  马兰说,几经周转她被安排进了检察院一座废弃的办公楼里。房间不通风,一张床、一张桌子就是全部家当,开水要自己烧,打水要到四楼的男洗手间……最难受的是工作一天后,回到楼里只有自己一个人,只能哼小曲给自己壮胆。

  丈夫起初不太理解,说精神病才去干这个。马兰说,但丈夫最后尊重了自己的选择。

  走遍县城20所中小学做普法

  山丹县没有法律援助律师,老百姓打官司只能找“没证”的法律服务人员,马兰成了当地法律援助律师第一人,其代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便是山丹县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一起暴力刑事案。

  6名未成年人将一名不满14岁的初一学生打死,她受指派为不满14周岁的小亮(化名)担任辩护人。

  马兰发现在这起案件中,三个孩子成长环境很相似——父母外出打工,忽略了孩子的教育。马兰说,在山丹当地,农村人几乎都外出打工,家里就只剩下老人和孩子。缺少父母的有效监管、缺少教育是导致留守儿童犯罪的重要原因。

  于是,马兰开始普法教育,走遍全县18所中学和2所小学,每天上下午各一讲,每次讲课时间在一个小时左右。

  ■ 讲述

  若回京将继续做志愿者

  2011年7月,马兰又申请到西藏继续法律援助志愿者之路。在拉萨,马兰被安排到城关区进行法律援助工作。

  “城关区一直没有援助律师,法律援助是空白。”马兰说,在那里几乎没有周六日和节假日,最忙时一天要受理30多起案件。

  做志愿者两年多来,马兰说一年回家只有两次,一次是志愿者服务届满,一次是过年,起初家人对她这样做还不理解,后来慢慢变成了支持。

  “现在身体不好了,待在高原上呼吸不是很顺畅,血压也不好。如果这期届满后,身体状况还未好转,可能就要离开了。”马兰说,如果回到北京,她还是会继续做法律援助志愿者,为需要帮助的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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