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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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机关作风,“黄牌警告”主意好

2013年03月09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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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新华社报道,这两天,浙江乐清市市政园林局环境卫生管理总站的门前,多了块醒目的牌子。不过,这不是人们常见的先进单位牌,而是一张被警告的“黄牌”——牌子上写着“2012年度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在乐清市还有另10家单位被当地的纪委挂上了这样的牌子。

  给群众不满意单位挂“黄牌”的做法,听来有点新鲜。这比很多地方只通过内部批评督促群众不满意单位整改,显然要进步得多。网友因此形容:乐清此举是在“长群众志气,灭不好好为民服务的部门威风”。笔者深以为然,对群众不满意的单位,就应该毫不留情曝其丑。

  而要变“不满意”为“满意”,显然不能单靠道德自觉,也不能认为挂块“黄牌”就能万事大吉。相关的制度设计健全才是关键。比如乐清规定,除了被挂牌外,群众不满意单位还被全市通报批评,并在当地媒体上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同时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当年年度目标考核奖10%奖金将被扣除;如果连续两年被评为不满意单位,单位负责人就会被免职。这才是“对症下猛药”。

  笔者期待其他地方也能像乐清市一样,把满意和不满意的裁判权交给民众,对各个行政部门进行独立的民意测评,并对民众不满意单位进行“黄牌”警告,以督促同样具有傲慢与懒政习气的某些行政部门,尽快转变工作作风。

  □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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