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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死亡证明”注销贷款,涉嫌多重犯罪

2013年04月09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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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名“死亡”、“失踪”名单中,到底还有多少是造假的结果,期待当地司法机关尽快介入调查。

  河北深州市农村信用联社核销清单上,兵曹乡核销原因为“死亡”的22人,唐奉镇“死亡”21人,“失踪”15人。以上58人共被核销贷款约250万元。他们中有县公职人员、法院人员、乡镇干部、村干部及其亲属等。已证实13名“死者”和6名“失踪者”健在。(《新京报》4月8日)

  现在,信用联社坚持说,清单中按“死亡”和“失踪”核销的,都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失踪证明,但记者要看这些证明,又以保密为由拒绝。

  农村信用社是属于集体所有的金融企业。按理,媒体爆料集体企业巨额财产被假借“死亡”、“失踪”之名被侵占,就是一种公开的举报,所报案情明显涉及多重刑事犯罪,当地公安机关理应及时立案调查,可相关负责人却表现出一种“事不关己”的心态,让人费解。

  就记者调查已查明的19人“死亡”、“失踪”属于造假而言,无论死亡证明、失踪证明是出自户籍警之手,还是出自信用社人员之手,都涉嫌犯罪,已满足启动刑事追诉程序的条件。

  况且,被核销贷款的人员名单中,大多在当地有些身份,若存在报料人所称“以核销贷款送人情”的情况,则可能还裹挟着其他犯罪。据报道,其中有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贷款5万元,不到两个月便以“呆账”核销。信用社相关领导慷集体财产之慨来送人情的行为,涉嫌成立职务侵占罪。法院工作人员欣然笑纳的行为,又涉嫌成立受贿罪。

  本来,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有部分贷款无法收回,成为“呆账”,属于正常经济现象,但绝不允许借“呆账”之名,行集体利益之实,实施腐败活动。此案中58名“死亡”、“失踪”名单中,到底还有多少是造假的结果,不难查清,期待当地公安司法机关尽快介入调查。

  □刘昌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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