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更正】
1.4月14日B07版《女儿眼中的“糟糕母亲”》(校对:翟永军 编辑:白飞)一节,第1栏第3段第5行“用钢笔爱书记扉页上龙飞凤舞”中,“爱书记”应为“在书籍”。
2.4月15日B02版《IPO不是股市下跌“替罪羊”》(校对:翟永军 编辑:常惠芳)一文,第3栏第3段第10行“投资者的权益得到不应有的保护”中,“得到不”应为“得不到”。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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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编辑:李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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