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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网购被要求买卡支付受骗

店主借口无法改价结算要其购4万元礼品卡抵值付款;礼品卡被领走货没到家,警方已立案

2013年05月10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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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李禹潼)周女士在淘宝网店买纪念钞,支付时被店主告知因系统问题无法改价支付,需到店主的另一网店拍下同等价值的礼品卡作为支付款。

  当周女士按要求操作后次日,却发现该网店被注销,不仅纪念钞没到货,自己所买的能够在京东商城消费的礼品卡也被人领走。警方表示,周女士可能遭遇诈骗,目前已立案。

  买纪念钞无法直接支付

  5月4日,周女士在淘宝上准备买人民币纪念钞,在搜索到“单反专业店”网店后,通过淘宝旺旺与店主议价,购买4万余元的纪念钞。

  “付款时店主说他系统出问题,无法改价结算,就要求我去他另一家网店购买同等价值的礼品卡进行支付。”周女士说,店主发来一个名为“喵喵0710”的网店网址,并指导周女士购买了该店4万余元的京东商城礼品卡。周女士在购卡后,为防止店主弄错,还特意留言注明自己是买纪念钞的。

  但次日上午,看到留言的“喵喵0710”店主电话告知周女士,自己和“单反专业店”店主并非同一人,周女士很有可能被骗,建议她验证礼品卡是否被冒领并报警。

  经验证,周女士购买的4万余元礼品卡确已被领走,而“单反专业店”已被注销,无法联系,也无法查询纪念钞是否发货。

  警方称疑为诈骗已立案调查

  发现可能被骗后,周女士报警,并立即登录支付成功的订单页面申请退款。

  房山公安分局城关派出所证实,周女士损失金额较大,疑为第三方诈骗,目前已正式移交刑警立案侦查。

  昨晚,负责调查案件的刑警透露,已派人与京东商城方面沟通,争取尽早冻结礼品卡,同时已将立案手续交予淘宝公司,淘宝公司承诺,案件未查清前,不会将周女士在支付宝内的四万余元打入卖家“喵喵0710”账户。

  淘宝客服人员说,目前周女士已申请退款,淘宝工作人员会为买卖双方提供三天的举证期,举证期过后,工作人员会在四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

  客服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一定要注意,如果购买虚拟物品,一定要进入店家选择要购买的商品。“拍下订单后再进行付款。不要用别人发给您的链接作为抵值购买商品”。

  ■ 追访

  礼品卡为何能冒领消费?

  京东商城客服人员介绍,这种礼品卡是一种虚拟货币,可以在京东商城购买同等标价的商品。使用时,只需输入礼品卡密码后进入系统,设置个人支付密码后即可消费。

  “喵喵0710”店主李先生称,店铺出售的礼品卡属于自动发货商品,礼品卡一旦交易成功,自动发货,消费者只需登录固定网站,输入订单号和旺旺号便可取回礼品卡密码进行消费。

  周女士称购卡当晚,她已将购卡订单号截图,通过淘宝旺旺发送给“单反专业店”店主以确认付款,对方能够凭订单号和自己的旺旺号,取走礼品卡密码并消费。

  ■ 律师说法

  交易平台应加强商家管理

  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福海认为,“单反专业店”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获得不法商品,占用了消费者的所有权,此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对于虚拟交易引发的刑事案件,淘宝作为交易平台,应加强对商铺的管理,同时对违规商户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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