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2:社论·来论
上一篇  下一篇

更正与说明

2013年05月11日 星期六 新京报
分享:

  【事实纠错】

  1.5月10日A19版《“强奸访民案”被告人获刑3年》(记者:张玉学 编辑:贾鹏 校对:翟永军)一文,第2栏第4段第2、3行“以抢劫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3年”中,“抢劫罪”应为“强奸罪”。

  2.5月10日C02版(校对:庄文湄 编辑:李蝴蝶),“一周娱情表”第4栏第1段第4行中“《当北京遇上西雅图》”应为“《北京遇上西雅图》”。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挑错热线:010-67106710

  栏目编辑:李赛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