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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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捐“纪念树”是失败的“最后一课”

2013年05月11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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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曝洛阳一高强制毕业班认捐银杏树,一棵树加纪念碑要3600元,每班最少认捐一棵。洛阳市教育局回复称,这系学校发起的认领“毕业纪念树”活动,是自愿的,学校老师在传达时产生了误解,该局已责令学校暂停活动。(5月10日《河南商报》)

  三方当事人中,学生举报这是一次“抢钱”式的“强制性买卖”,而校长矢口否认存在强制行为,班主任的说法则是上级布置任务时只是要求“争取”。“争取”一说,意味深长,已足以协助我们还原事情的大概面目。

  发动这项活动,校方的“强制”意图应该是高度显性的。树都栽好了,就等着收钱,留给学生的所谓“自愿”空间已经几乎不存在。贯彻“强制”意图,不一定需要赤裸裸的逼迫,口头传达任务时,心照不宣的几个官腔就能把真实意图表达到位。就活动内容而言,可以这样认定:只要校方自始至终没有明确向学生们讲清这是“自愿”,那就怎么都绕不开变相“强制”的性质。

  中学毕业了,人生一大转折点。但毕竟还都是没有独立谋生的孩子,感恩母校培育之情,贵在心灵深处。即便适当破费,大家合力栽下一棵有纪念意义的银杏树,也得发乎真心自愿,要栽得苗红根正。如果是被强制,这无异于在他们的中学时代接受了最失败的“最后一课”,而这棵所谓的“纪念树”除了给孩子们留下一枚不愉快的记忆“苦果”,毫无纪念意义可言。

  □王景曙(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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