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评论
对这起人伦惨剧感到震惊和唏嘘的同时,需对家庭、亲情、教育的关系进行深刻反思。
5月12日凌晨,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原鹿邑县法院院长高天峰在家中被害,一起被害的还有他的女儿。案发前,高天峰的儿子就读于漯河某高中,由姐姐陪读。由于姐姐在陪读期间“管得严”,其遂雇用两名网友将自己的父亲和姐姐杀害。
正在读高中的孩子,雇凶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和姐姐,真是一场可怕的人伦悲剧。
很多网友初看“河南原鹿邑县法院院长及女儿遇害”这个标题,本以为是身居法院院长的父亲得罪了人,才遭此毒手。
谁曾想,真相却让人不寒而栗,儿子竟然因为姐姐对自己管得太严而雇凶杀害自己的父亲和姐姐。有预谋地伤害自己的亲人,且手段如此残忍,与正在读高中的年纪形成了巨大反差,实在令人震惊,也值得反思。
首先,被杀害的父亲高天峰是原鹿邑县法院院长,长期从事法律工作的他,最终却命丧自己儿子所雇的凶手刀下。这样巨大的反差,实在是让人感觉不可思议。这也不得不让人思考,这位少年为何没有从家长那里得到基本的“杀人偿命”的法律常识的熏陶?
其次,凶手杀人的直接原因是“姐姐在陪读期间‘管得严’”。从常理来分析,对一个高中生管得严,无非就是希望他能够在高考中取得一个良好的成绩,对读书会有要求,对课外活动会有限制。
但仅因为此,就雇凶杀害了自己的至亲,还是超出了常人的生活体验。会是什么样的管教能让一个少年动了杀心?
更值得关注的是,一个高中生竟然可以轻易地“雇凶”杀人。这个高中生究竟在和什么样的社会关系交往,让他变得如此冷血和暴戾?在对这起人伦惨剧感到震惊和唏嘘的同时,还需对家庭、亲情、教育的关系进行深刻反思。
□魏巍(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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