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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强捐,哪有“自愿”可言

2013年05月18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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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面对彰显政府权力意志的红头文件,所谓“全凭自愿”的“实际”毫无成真的任何可能。

  网友上传了一份落款为江苏阜宁县委办的通知文件,这份等级为“特急”的通知要求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为当地红十字会举办的活动捐款,并按级别明确了捐款数额。阜宁县有关方面向记者证实上述通知属实,但数额“是原则上的,实际全凭自愿,红会没有强制捐款的要求”。

  阜宁县下发红头文件搞“政令强捐”,公权力毫无顾忌将手伸进民众腰包,这样的慈善明显变味了。靠着红头文件的加持,不难想象,当地红会账面上会出现漂亮的数字,但它显然不是慈善业状况的真实反映,某种意义上其实也是一种造假了。

  “数额只是原则,实际全凭自愿”,这个托辞苍白无力。面对彰显政府权力意志的红头文件,所谓“全凭自愿”的“实际”毫无成真的任何可能。不要说捐与不捐,就连捐多捐少都不存在讨价还价的余地。事实上,如果是在财政锅里吃饭,很大可能是自己的薪酬尚未到手,就从工资里被扣掉了,“捐款”只是给你一个不容不接受的名分而已。

  搞摊派式“政令强捐”,阜宁县这次只不过是被捅了出来,难说这不是不少地方的一贯做法。其实,是否下发红头文件并不是“政令强捐”的惟一标志,权力失范会让“政令强捐”以各种面目出现。

  慈善募捐不是依法收税,遵循自愿原则是慈善最核心的要义。不要美其名曰“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奉献爱心”,不要对“以坏的方式做好事”产生虚幻成就感,当目的与手段严重错位,为慈善而伸的这只“手”本身就“来者不善”。

  □王景曙(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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