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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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护渔执法,避免我渔民被扣

2013年05月21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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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中朝是传统友好国家,但国家间的友好是建立在相互尊重,建立在对各自国家公民合法利益的承认和保护之上。

  5月5日,编号为“辽普渔25222”的辽宁渔船,在靠近朝鲜的中国海域被朝鲜军方抓扣,朝方多次索要60万元的“赎金”。据报道,船上共有16名中国渔民,事发至今已过16天,被扣押的渔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状况堪忧。

  就此,外交部发言人称,中方与朝方保持密切沟通,已通过相关渠道向朝方提出交涉,要求朝方尽快妥善处理。据报道,中国驻朝使馆证实,使馆已向朝方提出交涉,要求朝方尽快放船、放人。

  这是继去年5月份三艘中国渔民被朝军方抓扣和索要巨额赎金以来,公开报道出来的第三起类似案件。有媒体报道称,今年2月,也先后有三艘渔船被扣押,其中两艘以交“罚金”私了,另一艘则在中方交涉下放还。

  显然,中朝相邻海域内朝方部分武装分子越界抓捕我渔民的案例,正在攀升,应引起相关部门的警觉。

  从透明度上看,相对其他国家在扣押我方船员后第一时间通知我使领馆,使被扣押渔民第一时间获得领事探望和领事保护相比,朝方某些武装分子往往把被抓扣的中国渔民,藏在隐蔽地方,如果对我方人员进行了虐待,也不能第一时间获得阻止。

  中朝是传统友好国家,但国家间的友好是建立在相互尊重,建立在对各自国家公民合法利益的承认和保护之上。朝鲜方面对于我渔民无理被扣,一再宽容回护,导致类似事件屡屡发生,我们当然不能容忍。

  眼下,针对渔民被扣,中方渔民许多时候选择了自力救济,有时为了息事宁人,会在明明占理时对海盗式抓扣的他国武装人员,以交钱换安宁。这反而刺激更多海盗式攻击的发生。这从另一方面,凸显加强国家保护的重要性,需要增强相关海域的护渔力量,才能降低本国渔民成为别人“肉票”的风险。

  在严峻的形势下,我们有必要在中朝海域建立常态化护渔机制,对中朝交界中方海域进行有效管理。今年4月,中方大型捕鱼编队在有力的渔政和海监支持,及在海军的侧应下,顺利在南海作业。这次大型护渔,声势浩大,显示了中国保护正当权益的决心和勇气。

  所以,针对朝方一再无理抓扣行为,必须强化相关海域的我方执法存在。只要侵犯我国海域和渔民安全,应当回击并遏制,在此基本的国家利益上,没有退让空间。去年5月朝方一次抓扣三艘,多达29名船员失去联系,在长达半个月后才上升到外交层面解决。假如有常规机制存在,可以在第一时间就阻止或追回被扣船只,甚至在非常情况下,合法教训来自他人的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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