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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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公积金”不能纠正了之

2013年05月26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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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日前,吉林烟草工业公司被曝违规向包括高管团队在内的职工上缴高额公积金,所有高管的公积金账户每月入账额均超过1.4万,最高者竟然高达18018元,大约相当于当地公务员或教师月工资总额的4到5倍(据5月25日《华夏时报》)。

  “高额公积金”,此前媒体已曝光不算少了,可吉林烟草工业公司为何依然敢我行我素,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何对高额公积金照收不误?说到底,还是因为违规成本太低。

  可以看到,对于涉入“高额公积金”的部门和企业,漫天而来的舆论讨伐并不能伤到其半根毫毛,这种事情,最多也就纠正了之,例如,之前兰州石化“万元公积金”事件就是如此,企业不会遭遇经济处罚,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官员,也不会受到追责。

  “高额公积金”难道只是件不足道的小事?显然不是,对企业而言,“高额公积金”涉嫌滥发福利,瓜分国有资产,还涉嫌帮助员工逃税,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对公积金管理部门而言,无视相关公积金管理规定,为“高额公积金”大开方便之门,这涉嫌失职渎职。

  可见,“高额公积金”绝不能纠正了之,国资、税务、监察,乃至司法部门有必要介入,对责任单位及其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只有让违规成本远高于收益,“高额公积金”问题才不会愈演愈烈。

  □韩涵(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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