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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幼女的曝光不能寄托于偶然

2013年05月28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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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议论风生

  据报道,日前,河南桐柏县小学教师杨士付在教室猥亵女生时被窗外的男学生发现,并告诉其家长。杨士付在该校执教30余年,多年来猥亵众多女生,有的已经出嫁。在当地,“重男轻女”思想较为严重,家长普遍对女生缺乏关爱。目前杨士付已被刑拘。

  近段时间,连续曝光出一系列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这其中,多数案件的曝光,都并非受侵害的孩子的主动行为,而是一些偶发原因。比如,河南杨士付,执教30余年,猥亵多名女生,而如果不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男孩看到,向别人模仿,还不知道他会作恶到何时?

  偶然事件才让性侵未成年人的恶行曝光,让人伤感。近期一系列类似事件的发生,凸显加强防范措施的紧迫性,不要总是因偶然事件才暴露问题。

  性侵事件发生的学校,基本都是多年未进行过性知识教育,更遑论对青少年进行防性侵等安全知识的教育。而在青少年的行为中,懂得如何保护自己,是最重要的一环。而这一环,恰恰又是最薄弱的一环。很多教育机构和家长们,往往羞于向孩子们讲起这些东西。而这些东西,在国外恰是孩子们必须掌握的常识。

  在英国,这些内容更是被细化进小学生守则——它们的小学生守则,不仅明确而浅显地说了这些问题,还在执行层面给了孩子清晰的指导,如第二条: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第四条:小秘密要告诉妈妈;第八条:遇到危险可以自己先跑;第九条、不保守坏人的秘密……

  试想,如果小女孩们明白“哪些地方不能摸”“遇到危险先跑”“把秘密告诉妈妈”“不为坏人保守秘密”,结果又将是如何呢?这些条款,仿佛就是针对已曝光的这一系列案例。如果孩子们懂得这一些,坏人的手,也许不会伸得那么长,作恶的时间,也不会那么久。

  当然,未成年人的安危,最重要的保障还是来自法律和制度层面;但孩子们头脑里清晰地明白这些,将给他们的安全加上双保险。但遗憾的是,我们的小学生守则,有具体操作指向的行动指南太少了,而让孩子无法理解和掌控的道理反而太多了。

  □曾颖(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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