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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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运尸费”是个什么费

2013年06月16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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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7天前,32岁的漯河人周三江倒在郑州东区的马路边上,再也没有醒来。周三江72岁的老父亲来郑州商都路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时被索要3000元运尸费,而且不开发票。从死亡地点到医院太平间区区15公里,为何会花费3000元运尸费?派出所警察称是“不成文的规定”。(6月15日《大河报》)

  调查路人死亡,遗体运送是警方执行公务的一个环节,成本理应由政府买单。可派出所给死者家属开具死亡证明居然和运尸费挂钩,价格也是警察说了算,不用说,这属于霸王收费,这背后很可能存在官商利益链。

  天价运尸费与天价拖车费一脉相承,都是因警方指定形成的垄断生意,实际上就是乘人之危,趁火打劫。而15公里3000元,可以讲价到2000—2200元,最终2500元成交,其性质就是借助公权勒索。商都路派出所借勘察现场的权力而发死人财,不但突破了职业底线,也突破了作为人的道德底线!特别是面对意外丧子打击的七旬老者,一位穷苦农民——只有三亩地、一年的种田收入只有3000元左右,卖掉新收的小麦才换来的钱,居然也能下得去手,此举天良何在。

  这样的“不成文的规定”,什么时候开始的,收了多少昧心钱?这应当调查清楚,对相关官员问责。

  □马涤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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